关于印发《青海省轮式拖拉机省级累加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0-20 12:29来源:   作者:未知
青农机〔2022〕251号
  关于印发《青海省轮式拖拉机省级累加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农牧、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
  《青海省轮式拖拉机省级累加补贴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青海省财政厅   2022年9月30日   青海省轮式拖拉机省级累加补贴实施方案   为补齐我省农机装备短板,提升农机化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的通知》精神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轮式拖拉机保有量小、需求旺盛,用户购买能力低的实际,按照“优机优补”的原则在全省开展轮式拖拉机省级累加补贴,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轮式拖拉机省级累加补贴的背景及意义
  拖拉机是实现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动力源泉,在粮食作物耕种环节显得更为重要。没有拖拉机装备,农业现代化就难以谈及。得益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目前全国拖拉机保有量快速增长,国家层面逐步降低轮式拖拉机补贴额。但青海农业生产基础较弱,没能抓住国家政策的机遇期,在农业机械化进程中掉了队。轮式拖拉机用户在补贴高时没有买、补贴降时愿望强,当前轮式拖拉机需求大与保有量低的矛盾突出、国家补贴额较低与用户购买需求旺盛的矛盾凸显。对此,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轮式拖拉机为着力点,对全省农机装备补短板工作进行了充分调研。经调研认为,目前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为66.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全省现装备有拖拉机25.9万台,其中小型手扶拖拉机24.6万台,大中型轮式拖拉机1.3万台。农业机械化率低、轮式拖拉机配备不足,确实有必要通过省级累加补贴的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机用户购买轮式拖拉机,补齐我省农机装备短板,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为全力保障全省粮油稳产增产、推进乡村振兴“八大行动”、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提供农机装备支撑。
  二、实施省级累加补贴的轮式拖拉机种类及条件
  (一)补贴产品种类
  通过工厂条件审核的农机企业生产的、且达到投档现场演示验证要求的50马力及以上轮式拖拉机。
  (二)申请补贴的条件
  所购置的补贴机具达到一定作业量后购机者方可享受省级累加补贴资金,具体机型的作业量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自主确定。
  三、补贴标准和资金来源
  (一)补贴标准
  轮式拖拉机省级累加补贴标准在中央补贴额的基础上,按不超过中央补贴额的50%进行累加补贴。
  (二)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优先通过统筹使用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
  四、实施时间和范围
  (一)实施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机发票时间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购机者可享受此方案规定的省级累加补贴)。
  (二)实施范围:已下达农机购置补贴省级资金的地区均可实施。
  五、企业投档要求
  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凡有意愿参与我省累加补贴的轮式拖拉机生产企业,除符合现行补贴机具投档要求外,还应通过承担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资质采信农机产品认证工作的认证机构开展的以质量保障能力为核心的工厂条件审核,并取得审查报告。为保持累加补贴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方案印发之前通过投档审核的并且符合累加补贴的轮式拖拉机产品,可继续受理其累加补贴申请,并对符合要求的按程序兑付资金。
  六、风险防控和监管
  (一)全面推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三合一”办理,对补贴机具真实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利用大数据运算统计出机具的作业轨迹面积,提升补贴政策实施的精准化和资金安全性。
  (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省级累加补贴轮式拖拉机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把好审核关口,做到补贴兑付前机具的100%现场核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防骗取购机补贴问题的发生,对骗取补贴的用户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套取、骗取补贴的农机产销企业从严从重处理,对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轮式拖拉机生产、销售企业应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关规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退换货及纠纷处理等方面承担主体责任,并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自行承担因违规被查处或政策调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负责妥善解决各类纠纷。补贴实施过程中,生产、销售企业有配合补贴对象、农财部门完成补贴有关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四)省农业农村厅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对享受省级累加补贴机具特别是轮式拖拉机进行抽查核验。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公众的政策知晓面。要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联系人:白延芳
  联系电话:0971-6101776
  邮箱:qhnynctnjc@163.com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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