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是全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典型,“三农”工作始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2020年3月,苏州在全国率先出台“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构建了一套指标体系,即与中国农科院联合发布全国首个“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打造了一批示范样板,完善了一套工作机制,抓实了一批重大项目,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
这是苏州“三农”发展的又一个率先探索。
党的十八大以来,苏州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市域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加快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的苏州样板,一幅幅“强富美高”的新图景在苏州农村大地不断铺展。
农业“强”的内涵进一步体现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现代化。苏州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三高一美”建设为抓手,以农业园区建设为载体,大力发展绿色优质、集约高效现代农业;立足优质水稻、特色水产、高效园艺、规模畜禽等主导产业,以共享农庄等为载体,以三产融合为路径,建基地、创品牌、促融合,拓展农业+,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和竞争力。目前全市有69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销售额超500亿元。
在苏州,智慧农业等全国农村改革试点深入推进,中国农科院华东农业科技中心加快建设,2家农业企业在主板上市,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企业数和产品数均位居全省第一。
苏州强化品质培优品牌强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做优做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制定洞庭山碧螺春、苏州大米等品牌发展方案,累计培育农产品地理标志17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3个。
苏州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打造农旅融合新型实体,建设共享农庄(乡村民宿),以特色农业和乡村民宿为主要特征,坚持规划先行、以农为本、多元融合的原则,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乡村休闲游综合体。现有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9个,省级乡村旅游区52个,具有苏州特色的共享农庄(乡村民宿)77家,乡村精品民宿80家。
苏州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和壮大区域农业特色产业为目标,重点围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开展农业科技研究成果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截至目前,我市共有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84家。同时,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通过市级农业科技发展计划,鼓励引导农业科技园区组织园内企业开展农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农村城镇化等方面发挥先行示范作用,促进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的提升。目前,苏州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2%。
农民“富”的目标进一步实现
近年来,苏州持续提升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共同富裕。
一方面,苏州维护城乡共同富裕基础。通过推动更高质量就业,加强创业创新支持力度,推动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21年末,苏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191元,增速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888元,增速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487元,增速10.4%,城乡收入比1.853:1,是全国城乡收入差距较小的地区之一。
另一方面,苏州提高农民工资性和转移性收入。苏州以提升农民素养促进农民就业,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扶持农民创业2393人。苏州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效的实施意见》,昆山市和太仓市承担“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期间的经验做法获得普遍认可。同时,苏州开展新一轮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挂钩联系、帮扶结对50个相对薄弱村,安排5000万元用于支持27个富民载体项目建设和薄弱村公共服务补贴构建增收长效机制。
此外,苏州提高农民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产权线上交易平台,制定苏州市农村集体资产商业化保险实施方案,2021年全市农村集体总资产3547亿元(其中镇级资产2343亿元,村级资产1204亿元)。吴中区承担“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退出”改革试点,赋予了集体成员更多财产性权利。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以“两确保、一增强”为核心保障地方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三方共赢,协同资规、金融监管、银保监、人民银行等部门单位推动集体土地抵押融资体系建设。拓宽投入渠道,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产业落地。
农村“美”的画卷进一步呈现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苏州建设。
自2011年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以来,苏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建设生态美、环境美、业态美、人文美、常态美,绿色发展好、生活品质好、产村融合好、乡风治理好、长效管护好的“五美五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村庄扮靓了颜值、提升了气质,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显著提升。
昆山市、太仓市、苏州大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先后获国务院激励,实现“三连冠”;苏州市在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村人居环境发展报告(2021)》中农村人居环境发展水平位列全国91个地级行政区综合评分第一位。
苏州以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为统领,打通“农口”和“建设口”的联结通道,整合现有乡村建设项目,以自然村为单位,构建由特色精品乡村、特色康居乡村、特色宜居乡村三类建设标准组成的乡村建设体系。目前,全市累计建成3592个市级特色康居乡村和70个特色康居示范区,基本实现集聚提升类和特色保护类村庄全覆盖,特色康居(宜居)乡村占比达99%。
苏州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不仅“颜值”高,而且“里子”实,道路、饮水、文化等都实现了“高配”,2021年成功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突出单位,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累计完成12838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达到63.57万户,全市自然村覆盖率达到96.16%,让农民真正过上了与时代同步的现代城镇生活。
苏州还注重保护传统肌理格局,挖掘传统文化内涵,创新推出驻村设计师制度,在强建设的同时,提升村庄的品质与内涵,培育具有江南水乡原始风貌的特色村庄,涌现了黄墅、三株浜、肖家巷等一批网红打卡村。
乡村建设改善了农村产业发展条件,提振了社会投资信心,直接促进了精品农业、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的发展,并吸引了一批带动性强、辐射面广的项目相继落地,对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民共同富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模样进一步展现
作为城乡发展一体化走在前列的城市,苏州坚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苏州加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出台《苏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分别对乡镇、街道、建制村、城市社区、自然村、居住小区六个功能单元,逐一明确服务类别、服务项目、配置标准和配置主体。
苏州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设置名校分校和校际协作推进集团化办学,放大名校示范辐射作用,切实打破城乡学校、区域划界形成的“壁垒”。启动实施云上教育同城帮扶行动,出台《苏州云上教育同城帮扶计划》等文件,完善顶层设计,明确发展目标、实现途径和激励机制。探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教师交流破解政策制度方面的瓶颈。
苏州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3%,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8%。全面开展健康镇村建设,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累计建成省级健康镇37个,省级健康村202个。在重点(中心)乡镇分片合理布局设置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乡村全科医生拥有量达标率达到95%。
苏州加强乡村文化供给工作。探索主客共享公共文化空间。将乡村文化、旅游服务功能与新农村发展内涵有机统一,创新提出“8+X”建设模式,即“宣传栏目+图书馆、文化馆分馆+标识导视+中老年文体室+妇女儿童活动室+公益性文化岗位+文体设施设备+多功能室”功能融合。持续开展市域一体的“公共文化配送”文化惠民工程,2021年全市10个板块84个乡镇街道共开展1021场,直接服务群众10万人次,线上服务655万人次,整体满意度98.6%。城乡一体“10分钟公共文化圈”和“10分钟体育健身圈”基本建成。
苏州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推动农业转移人口等应保尽保。稳步提升城乡居保待遇,市区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提高至630元/月,实现“十一连增”。建立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7月1日起低保标准提高到109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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