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文件: 农办加〔2017〕16号.ceb 附件_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创建宣传周主要活动统计表.doc |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以及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品牌创建推进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农业部确定计划从2017年起,每年组织开展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创建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组织开展品牌创建宣传周活动,深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迫切要求,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举措。组织开展品牌创建宣传周活动,有利于强化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激发创新创造活力,鼓励诚实守信经营,提高产品品质;有利于引领科学理性消费,增强农产品加工自主品牌消费信心,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层次的消费需求。
二、目标要求
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品牌意识、助推转型升级”为目标,更好地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充分汇聚部门合力,推行更高质量标准,搭建持续创新平台,宣传展示自主品牌,通过多主体参与、多形式推进、多方位宣传的方式,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务实有效的品牌创建和宣传活动,积极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三、活动安排
(一)年度活动总体安排
每年年初,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通过自主申报、择优遴选的方式确定1个省份作为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创建宣传周(以下简称品牌周)活动主办省(区、市)。每年选择一周作为品牌周,具体时间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来确定,每年设置不同主题,由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会同主办省(区、市)农产品加工业主管部门共同举办年度品牌周主场活动,组织开展政策宣传、经验交流、信息发布、互动对接、品牌推介等活动。其他省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围绕年度品牌周活动主题,立足本省(区、市)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建设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和活动形式,在本地区组织分场活动,同时指导辖区内市、县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二)2017年活动安排
1.活动主题
今年品牌周活动的主题是“共享安全、优质、绿色的农产品加工产品”。各地区举办相关活动时,可以使用统一主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丰富或细化主题内容。
2.活动时间
2017年7月3-9日,共7天。
3.主场活动安排
今年品牌周主场活动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举办,由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广西桂林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全国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联盟、中国乡镇企业协会、广西农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共同承办。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农产品加工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紧扣主题,立足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安排,扎实做好品牌周活动各项工作。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品牌策划咨询服务机构、电商平台企业等参与相关活动,增强活动的实效性和影响力。积极与工信、商务、质监、食药、工商等部门沟通协调,探索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推动制定优秀加工品牌奖励保护政策,营造重视质量、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有利政策环境。
(二)提高质量标准
鼓励企业制定和施行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突出绿色发展导向,不断强化环境、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约束作用。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品牌观念,鼓励企业开展先进的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等体系认证,努力提升全程化质量控制能力。弘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树立一批技艺精湛、技术高超的技能人才典型,不断增强企业生产一线员工的质量和品牌意识。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诚实经营,信守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品牌形象。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牵头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建设产品设计创新中心,针对消费趋势和特点,不断开发新产品。组织举办质量品牌培训班,组织质量品牌交流活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
围绕打造一批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加工品牌,策划和组织开展专题公益宣传活动,把质量品牌建设成效突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产品遴选出来,有计划、有步骤、成规模地开展系列推介宣传,努力形成声势。通过举办品牌产品展览会、产销对接会等形式,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新技术手段,帮助企业拓宽营销渠道,讲好中国品牌故事,塑造自主品牌形象。培养消费者自主品牌情感,树立消费信心,扩大自主品牌消费。各地要充分借助各种媒体资源,用好新媒体新技术,形成全媒体报道格局,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品牌周各项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产品加工品牌创建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格要求管理
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组织品牌周各项活动,要加强过程监管,杜绝铺张浪费、大操大办。要坚持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得增加企业负担。
(五)做好活动总结
品牌周活动结束后,各省(区、市)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本地区有关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辖区内各市(县)开展相关活动的数据信息,提炼本地区组织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请于7月31日前,将今年品牌周活动情况总结、活动统计表(见附件)、典型活动照片(5-8张)、视频及文字说明等材料,报送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联系人:梁漪
电话:010-59192072
电子邮箱:nybncpjg@163.com
附件: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创建宣传周主要活动统计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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