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998号(农业水利类188号)提案答复摘要

2017-07-10 16:49来源:农业部   作者:未知
 
下载文件:  

  一、关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施行以来,为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和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但随着农村分工分业深化,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合作社实践发展的需要。2013年、2015年两个中央1号文件中明确要求抓紧研究、适时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十一届全国人大以来,全国人大代表有550人次提出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议案18件,要求及时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列入调整后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于2015年着手牵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修改工作。在修改过程中,已征求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农委,有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以及有关专业合作社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草案。2017年6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草案。目前,全国人大正在公开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意见。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民合作社利益分配机制的建议,农业部正在配合全国人大农委开展调查研究,为法律修改提供参考。

  二、关于提高成员法律知识

关于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精神是贯彻实施好法律的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农业部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加强对农业干部、合作社辅导员、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举办重大会议集中开展法律宣传,先后邀请全国人大等有关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国学习宣传法律视频会、法律实施周年座谈会、法律实施五周年座谈会等,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二是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普及合作社法律知识,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在线访谈,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知识竞赛,开辟“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问答”等专栏,以领导访谈、专家点评、理事长采访、农民成员共话等形式进行宣传。三是编写宣传辅导材料,深入解读并宣传合作社政策法规内容。各地也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政策咨询等法律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政府部门的责任意识和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今年,农业部将联合全国人大农委共同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继续加大对农民合作社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夯实法律法规实施的群众基础。

关于加强人员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加强合作社人才培养作出了明确规定,多个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强合作社人才培训,《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培养纳入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按照中央要求,从2014年开始,农业部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涉农创业者,从政策法规、市场营销、经营管理、专业技能等方面,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2017年,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明确,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生态保护等工作。其中,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的主要用途之一是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近年来,农业部依托26个省(区、市)的30个部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累计举办700多期示范培训班,共组织培训7.2万多人。同时,从2015年起,全面推进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积极推动土地流转、农业补贴、财税金融等扶持政策向认定为职业农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倾斜。下一步,农业部将落实好《“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示范培训力度,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关于完善政府监管

关于审计部门审计和规范合作社规章制度。近年来,审计署在涉农资金和扶贫审计中,均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和使用财政补助资金作为审计的重点,围绕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和绩效,着重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引领和带动作用的发挥情况。下一步,审计署将继续依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取财政补助资金、执行国家涉农政策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计,提出完善政策、健全制度等方面的审计建议,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有序发展,不断推动国家支农惠农和扶贫等政策落到实处。

关于工商部门加强对合作社财务制度审查管理。工商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的规范与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农民合作社的登记和监管工作,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一是全面深入推进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继续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快健全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小微企业名录建设。继续做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加强对包括农民合作社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二是不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为契机,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专项调研,研判发展趋势,年内完成《做好放管服,规范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调研报告。三是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工商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利益分配、年终总结、账目、章程执行情况、经营情况等进行审查为重点内容,年底前出台《工商系统规范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农业部工作予以支持。

             

 

   农业部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