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牧)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冀办字〔2017〕9号)要求,为做好全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数据收集和评价工作,请各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辖区内各县(市、区)对2016年全年及2017年上半年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进行填报(详见附表),相关技术要求请参考农业部生态保护总站印发的《区域农作物秸秆全量处理利用技术导则》(农生态(生)〔2017〕9号),并务于2017年7月5日前,将附表1-8盖章版及电子版报省农业厅农业资源环境处,各县数据盖章版由各市保存。
联系人:张晓晓,电话:0311-86256558,
邮箱:nyzyhjc@sina.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96号水产楼306室
附件:附件1-8 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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