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第7912号建议的答复

2017-07-18 15:34来源:农业部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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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云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农垦系统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建议收悉。经商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农垦农业经营管理体制

  2015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创新农垦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各地正按照《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农垦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2016年,我部将改革完善职工承包租赁经营管理制度、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作为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任务,选择在部分垦区开展试点。下一步,我部将适时对试点经验进行总结推广,推动各垦区构建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的国有土地经营制度,强化国有农场在基础设施建设、作物和产业布局、生产要素投入、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经营和管理职能,发挥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率优势,推动家庭农场与国有农场形成更为合理、更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企业效益与职工收入双提升。

  二、关于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和扶持职工发展

  一直以来,我部、交通运输部和水利部等部门积极支持垦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十二五”期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农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改善了职工生产生活条件。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将包括农垦系统就业困难人员在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覆盖范围。下一步,我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将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天然橡胶基地建设项目、危房改造项目、垦区道路、水利建设项目继续给予支持,建议及时与云南省农垦局等相关部门衔接、进行申报。同时,建议云南省文山州农垦管理部门加强与云南省和文山州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支持省州支持,加快垦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三、关于创新土地管理方式

  《意见》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创新农垦土地资产配置方式,有序开展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试点。2016年,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56号),就确权发证工作作出具体部署。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了专项补助支持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工作。下一步,我部将联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加强对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包括云南垦区在内的各垦区加快推进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推进土地资产化资本化,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和整体实力,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感谢您对遇难农垦改革发展工作的关注,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农垦局  010-59192667

  

   农业部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