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2017-08-07 14:33来源:甘肃农业信息网   作者:未知

甘   肃   省   农   牧   厅


甘农牧函〔2017〕266号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省农产品

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林、畜牧)局(委):

近年来,我省成功举办了三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活动,对全面培训普及农产品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基层检测能力,提高市县检测设备的有效运转,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以及激发全省监管检测队伍的活力,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2016年在第三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中我省3名参赛选手中2名取得二等奖,荣获了“全国技术标兵”称号,甘肃省获得团体二等奖,得到了农业部和其他省份的认可。同时两位选手荣获“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章”。

为了持续激发和调动广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人员学习专业理论、刻苦钻研技术的热情,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高技能人才培养,促进基层检测技术人员能力水平的不断提升,更好地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支撑保障作用,省农牧厅将举办第四届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这次“竞赛”活动,由省农牧厅会同省上有关部门联合举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具体承办。设立“竞赛”组委会,厅分管领导任组委会主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牧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二、竞赛形式

“竞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各市州必须进行预赛,预赛由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和畜牧分设的由农业部门牵头。各地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人员参赛,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检测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定性检测和定量检测竞赛,重点考核理论知识和现场操作及结果的准确性。未开展检测工作的县、乡参加理论知识考核,原则上要求所有县必须组织不同形式的竞赛培训活动,市、县举办竞赛情况占决赛团体总分的30%,(其中市级竞赛20%,县级竞赛10%)。

决赛由省农牧厅会同省上有关部门组织,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具体实施。决赛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定量检测现场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工种)主要包括理论知识考试以及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几个方面。竞赛标准按照相应职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的技能要求执行。理论知识主要考核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检验检测基础知识、检测机构管理规范和实验室操作技能知识等内容;现场操作主要考核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瘦肉精”、孔雀石绿等非法添加物质的定量检测技术。预赛由各市州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本市州比赛方案,决赛见附件。

四、参赛人员

竞赛活动参赛人员必须包括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人员。各市州要通过预赛选拔出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业知识和良好操作技能的市级和县级检测机构人员参加全省决赛。

五、时间安排

2017年9月20日前各地完成预赛工作,并选拔出参加全省决赛的队员组队参赛。决赛拟于2017年9月底在兰州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县、乡(镇)检测人员、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组织检测竞赛形式可灵活多样、目的主要是通过竞赛活动营造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理论知识和钻研检测技术的氛围,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二)要将“竞赛”活动与日常检验检测、岗位培训和技术考核结合起来,加大市、县、乡(镇)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人员定量检测和定性检测的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和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在日常工作中精益求精,相互交流和学习,共同提高技术水平,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三)请各市州于9月25日前将本市州预赛活动总结材料报省第四届检测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省农牧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八、联系方式

省农牧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联 系 人:刘占蓉

联系电话:0930-8179183(传真),13893259566;

邮箱:gnmzjc@163.com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吴湘宏 0931-4866796(传真),13919319448

附件:第四届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方案

甘肃省农牧厅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