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关于报送2017年度农牧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17-07-13 14:28来源:甘肃农业信息网   作者:未知


甘肃省农牧厅文件


甘农牧发〔2017〕211号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报送2017年度农牧业技术 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农牧(农业、畜牧兽医)局(委、办),省直有关厅局人事处(职改办),厅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安排,经研究,拟定于今年11月召开全省农牧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为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7〕32号)精神执行。
    (二)年度考核、继续教育
    担任农牧业本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均须达到“称职”或“合格”以上,继续教育达到我省规定的学时。
    (三)业绩成果
    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要求(甘人社发〔2010〕47号)、《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破格申报按《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规定执行。
    (四)岗位限额
    各市(州)、各单位在申报职称时,要严格执行省人社厅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其中,各市、州推荐的事业单位破格晋升材料,不超过正常晋升材料的15%(厅属单位参照执行)。破格晋升中不应有破岗位的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推荐部门报送的材料
    1.各市(州)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厅(局)人事处(职改办)、厅属单位正式推荐报告1份,需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推荐,报告应包括是否有岗位、初审、推荐及公示内容。
    2.正常晋升人员推荐报告1份,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市(州)主管部门、职改办或厅(局)人事处(职改办)、厅属单位审核盖章,内容主要包括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水平、技术能力和业绩贡献。破格晋升人员专题推荐报告1份,由本单位出具,市(州)职改办或厅(局)人事处(职改办)审核盖章,内容主要包括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水平及破格所具备条件。
    3.委托评审人员委托评审函1份,由委托单位职改办(人事部门)出具,经省职改办同意并盖章。
    4.正常晋升与破格晋升需分别汇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破格晋升人员审查登记表》,按照填表要求逐项填写,不得变更栏目数量、内容及顺序。请各市(州)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汇总(报一式2份),须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盖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Excel格式,A3纸,见附件1)。
    (二)个人上报材料
    1.本人廉洁自律证明(按照申报人员的管理权限出具)。
    2.个人业务工作总结2份,用仿宋四号字打印,由所在单位审定后盖章(见附件2)。内容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或科学研究工作总结,主要是取得的成就,解决的技术难题,获得的成果,发表的论文(著作)等,不超过1000字。
    3.个人答辩材料6份,用仿宋三号字打印。内容为个人专业技术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及今后专业技术工作设想。答辩论文由答辩者自选(可选择已发表的论文或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等其中的任意项),封面注明“XXX同志答辩论文”。
    4.专业身份材料。参加工作相关文件、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任中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情况。
    5.业绩成果材料。论文(只提供独著或第一作者)、著作(译著),或经专家鉴定有较高技术水平的本专业技术工作成果,包括成果鉴定报告、获奖证书(文件)、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证书(文件)、学术团体任职证书(文件)以及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上述专业身份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l套,复印件装订成册(附目录,排序与填写的材料顺序相一致),并在封面、目录页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不退。
    6.评审表格
    (1)由省职改办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国家人事部制,一式3份,自行领取)。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30份(A3纸打印,Excel格式,见附件4),不得手写、涂改,不得变更栏目数量、内容及顺序,填写的内容要与个人实际情况、业绩成果相符,不得弄虚作假。按上报程序逐级审核并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其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年度)+单位名称+(姓名)+拟晋升职务名称,如:(2017)兰州市城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张强)高级农艺师。 
    三、报送时间和地址
    (一)评审材料报送时间:根据省职改办时间安排,为做好汇总推荐工作,请省农牧厅直属单位和在兰单位于9月20日至9月30日报送;兰外单位于9月20日至10月20日报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二)材料上报地址:省农牧厅人事劳动处(兰州市平凉路106号1502室)。
    相关附件等材料可在甘肃农业信息网(http://www.gsny.gov.cn)主页“人事信息”栏内下载。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规定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单位出具书面公示报告,按行政隶属关系随同个人评审材料一并逐级推荐上报。
    (二)各地主管部门和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汇总上报本地、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按照附件材料中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规范。不属于评审任职资格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申报条件的,必报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签署意见、加盖印章的,评审用表不符合省职改办规定统一格式、申报材料装订不规范的,不按时报送或由个人报送材料的,尤其是内容填写不准确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打印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文中要求的除外)。
    (四)规定上报材料及专业身份材料、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统一装入档案袋,在袋子上标明目录,并在袋子底部注明“姓名、所在市(州)、申报专业、晋升类型”。原件单独装袋。
    有关事宜请与省农牧厅人事劳动处联系。
    联 系 人:陈延昭、王新右     
    联系电话:0931-8179150

    附件:1.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
          2.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3.身份与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装订格式
          4.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
          5.申报副高职称需提供材料清单


甘肃省农牧厅 2017年7月12日




  抄送:省人社厅职改办,各市(州)职改办。


  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