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植保植检站:
为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植物保护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推进检疫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农业植物检疫对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的保障作用,按《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农技植保【2017】27号)要求,定于2017年9月开展全区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植保植检站
2017年8月16日
内蒙古自治区植保植检站 2017年8月16日印发
附件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植物检疫
宣传月活动方案
植物检疫是依法防止有害生物传播蔓延,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贸易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履行农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为推进我区检疫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全面普及农业植物检疫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自觉遵守的良好氛围,提高各级植物检疫机构依法履职能力,确保农业生产、生态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7年9月1-30日。
二、宣传主题与目的
(一)宣传主题: “优服务 重创新 强检疫 保安全”。
(二)宣传目的:通过开展宣传月活动,全面提高各级植物检疫机构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引导行业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植物检疫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农业植物检疫工作成果与意义。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推动种植业转型升级,宣传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重大成果和实施植物检疫的必要性。
(二)宣传农业植物检疫行政许可法律法规。重点解读相关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目的意义、规范要求、办事流程和服务指南。
(三)宣传农业植物检基本常识。普及植物检疫基本知识,以及常见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识别及防控知识等。
(四)宣传农业植物检疫尊法重信典型。大力宣传农业植物检疫尊法重信单位和个人,强化主体责任,鼓励社会监督,营造浓厚的植物检疫良好氛围。
四、活动安排
(一)媒体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优势,积极运用手机网络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植物检疫法规、疫情形势,强化公众的植物检疫意识。各盟市、旗县植物检疫机构要在当地电视台、电台宣传2次以上,在种子、果品、中药材批发市场、农产品集散市场等重点地区组织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少于50条,并开设宣传栏、制作板报等进行广泛宣传。
(二)现场咨询。宣传月期间,各盟市、旗县(区)要在种苗繁育基地、种苗经销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物流园区等重点地区设立宣传点2个以上,组织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少于30条,发放资料500份以上;派出植物检疫宣传车,开展巡回宣传咨询活动3次以上。重点地区可结合当地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组织检疫性有害生物宣传主题日活动,重点宣传有害生物识别、防控基本知识。
(三)举办特色活动。各盟市植物检疫机构还可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当地农业发展需求和检疫工作重点任务,改进活动形式,集成优势资源,举办各具特色的活动。
(四)延伸宣传层级。宣传月期间,各盟市农业植物检疫机构需制定宣传方案,同时做好督促指导,层层推进,确保旗县(区)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加强主要种苗生产经营、农产品流通企业(个人)以及中小学生的普法宣传,组织开展“送法进农户、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的三进活动。每个盟市、旗县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至少要联系2家企业,主动上门为其提供植物检疫服务,并重点宣传其应承担的植物检疫责任与义务;至少开展1次植物检疫校园宣讲活动。
(五)构建宣传平台。 鼓励各级植物检疫机构以本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创新宣传理念,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构建农业植物检疫宣传自媒体平台,提高宣传的时效性和可读性,吸引社会公众的关注。
(六)组织知识培训。各盟市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对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重点开展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培训,对农民群众和基层农业科技人员重点进行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识别、监测与防控技术培训。宣传月期间,我站将组织专家赴有关盟市开展植物检疫专题巡讲。各盟市、旗县可采用多种形式,组织1次植物检疫知识培训,培训人员50名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盟市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要高度重视植物检疫宣传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并投入精干力量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各盟市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要按照本通知的总体要求,充分借鉴往年经验,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三)狠抓落实。宣传月期间,我站将派工作组赴部分盟市督导开展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各盟市农业部门也要开展相应的督导活动,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四)做好总结。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盟市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及时总结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并填写《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统计表》(附表),于10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连同植物检疫宣传月统计表报送自治区植保植检站检疫科。
各地要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把开展宣传活动与全面推进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政府重视检疫、社会支持检疫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植物检疫监管水平,不断规范植物检疫执法行为,有效地控制植物疫情蔓延危害,更好地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联系人:曹春玲 ,联系电话:0471-6944970,电子邮件:nmg@capq.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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