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848号(农业水利类261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7-09-06 15:31来源:农业部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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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做大做强我国蚕丝产业的提案收悉。经商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理清产业总体发展思路问题

  蚕桑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作物,也是传统的优势产业。近年来,随着科技进步和消费拉动,蚕桑产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2016年,全国桑园面积1200多万亩,蚕茧产量62万多吨、产值240多亿元。为进一步推进蚕桑产业发展,2016年,商务部牵头、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各部门共同编制了《茧丝绸行业“十三五”发展纲要》(简称《纲要》),明确了“十三五”期间茧丝绸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力争“十三五”期间年均蚕茧产量稳定在75万吨左右,丝产量稳定在17万吨左右。《纲要》提出了调整产业结构、巩固蚕桑生产、加强研发创新、突破技术瓶颈、增强品牌意识、开拓国内市场、拓宽贸易渠道、推进综合利用、统筹保护开发等9项重点任务,制定了推进规划和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完善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提升行业组织服务能力、实施人才培养战略等5项保障措施。

  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将认真实施《纲要》,加大扶持力度、强化科技创新、加强指导服务,推动茧丝绸产业实现“质量效益型”增长,促进我国从丝绸生产大国向强国转变。

  二、关于加强科技研发问题

  农业部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蚕桑科技创新,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蚕桑生产技术水平。一是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十三五”期间,农业部、财政部将每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3450万元,继续支持国家蚕桑产业技术体系(包括首席科学家1人、岗位科学家31人、综合试验站站长25人),围绕蚕桑产业发展需求,开展种质资源收集评价、优良品种选育、种桑养蚕、病虫防控、农机装备、产品加工等关键技术研究,推进科技进步,为蚕桑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二是推进品种更新换代。农业部认真实施《蚕种管理办法》,2010年以来,每年安排部门预算专项资金,支持开展蚕种区试、审定工作,推出了一批优良品种。通过农业综合开发、种子工程等项目,支持广西、四川等省(区),建立一批蚕桑良种繁育基地,提高了良种供应能力和水平。每年组织开展蚕种质量抽检,促进了各地加强蚕种质量管理,保障蚕种质量安全。三是推进机械化生产。近年来,农业部、财政部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作用,积极促进蚕桑生产机械推广应用。目前,生产所需的耕整、植保等方面的通用机械基本列入了补贴范围。凡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的产品,农民可自主购置,按不超过30%的比例享受补贴。

  下一步,农业部将继续支持国家蚕桑产业技术体系开展科技攻关,争取在优良品种选育、病虫防控、农机装备等方面取得突破。按照国务院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部署,以及《蚕种管理办法》的要求,取消“从境外引进蚕遗传资源初审”,研究改进蚕种区试、审定办法,加强蚕种质量管理,促进蚕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将更多符合要求的蚕桑生产机具纳入补贴范围。

  三、关于推动种桑养蚕适度规模经营问题

  近年来,农业部等相关部门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重点支持蚕桑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种苗繁育基地建设,促进种桑养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桑蚕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2010年以来,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业部、财政部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900多万元,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桑蚕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14个,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民”等多种形式,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实行统一种桑、统一养蚕、统一销售,推进了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和标准化生产水平。支持良种繁育基地建设。2010年以来,通过实施种子工程项目,农业部、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资金3300多万元,在江西、湖北、陕西等省区建设蚕桑良种繁育基地7个,支持蚕种场开展统育统供,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扩大生产规模提供优质蚕种和技术服务。

  下一步,农业部将指导蚕桑产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扶持政策体系,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促进种桑养蚕业适度规模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四、关于促进蚕丝工业发展问题

  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蚕丝绸工业发展,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一是提升丝绸产品附加值。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提出增加中高端消费品供给,发展中高端服装鞋帽、丝绸等消费品,推出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设计精美、制作精细、性能优越的精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办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丝绸工业革新生产工艺、推广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广丝绸标志、培育优势骨干企业,全面提升丝绸产品的档次和内涵,促进茧丝绸产业提质增效。二是引导丝绸工业转型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进一步推动企业品牌、设计师品牌和区域品牌建设,提升中国流行面料、高档丝绸、绿色纤维等标志影响力,支持丝绸行业扩大自动缫丝机、数码织造、数码印花技术应用,引导丝绸工业在技术装备和品牌建设同步发展。通过实施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发展等项目,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一批丝绸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促进了丝绸工业技术进步。三是创建丝绸知名品牌。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重点跟踪培育的服装家纺自主品牌企业》名单,其中达利、巴贝等5家丝绸企业被确定为重点跟踪培育的自主品牌企业。此外,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了78名“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其中包含多名丝绸领域工艺美术大师。该项活动的开展,有效促进了丝绸文化和技艺的传承保护和发扬光大。

  五、关于加强工作统筹协调问题

  蚕丝绸产业链条长、环节多,涉及多个管理部门。为加强茧丝绸行业宏观管理的组织协调,1996年国务院成立了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2003年,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并入商务部。在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商务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紧密合作,定期召开茧丝绸行业会议,不定期沟通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聚力促进茧丝绸产业发展,在推动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行业标准制定、科技创新、品牌与文化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国际话语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商务部、农业部每年联合发布全国桑蚕种、茧、丝生产指导信息,引导蚕、茧、丝生产有序发展、产品顺畅销售,促进了产销衔接。

  下一步,在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整合资源,推动出台扶持政策,加大工作力度,聚力推进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六、关于引导规范企业走出去问题

  面对茧丝绸企业“走出去”步伐逐步加快的趋势,2012年—2014年,商务部组织行业协会对周边国家和新兴市场产业发展潜力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引导规范企业走出去的系列研究成果。此外,《纲要》明确提出,鼓励企业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方向,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推广产品与品牌,积极参与合作园区建设;支持优势茧丝绸企业收购国外研发机构、品牌和营销网络,整合全球产业资源。

  下一步,农业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将推动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的蚕桑生产基地,推进茧丝绸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努力降低茧丝绸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农业部工作予以支持。

  农业部

  2017年8月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010—5919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