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17-09-27 16:25来源: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作者:未知

皖农法函〔2017〕977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废止一批

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广德、宿松县农委,委属各单位,省农机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66号)精神,按照“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结合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我委对2006-2015年度印发的省农委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安徽省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申报认定暂行办法》(皖农牧〔2006〕12号)等9件规范性文件。凡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农业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目录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