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农业局
关于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
“大棚房”的通知
京政农发〔2017〕29号
郊区各区农委、农业局、种植业(农业)服务中心:
目前,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致函市政府,指出我市“大棚房”占用基本农田等违法违规占地问题有抬头趋势,要求市政府严格落实政府土地利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责任传导,开展农用地清查工作和耕地保护宣传等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部署“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
“大棚房”严重干扰了正常农业生产秩序,影响了都市现代农业外部形象,拉低了设施农业对丰富首都“菜篮子”的贡献。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各区要高度重视,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土耕〔2015〕72号)规定,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暂停对设施农业项目用地备案工作。
2.督促乡镇对设施农业再次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清查工作台账,将清理工作落实到人。现场排查要入区入棚,留存照片,填写排查表并签字,排查内容主要包括设施农业现有总量及分布情况、设施农业备案情况、非农利用和违法违规建设情况和目前整改情况。
3.加强对设施农业的日常巡查,对发现设施农业非农利用和违法违规建设的情况,要及时通报区国土分局并上报市农委,要发现一起通报一起。
4.要监督乡镇、村、生产经营者(农户)层层签订《加强设施农业建设和管理责任书》(自行下载),明确设施农业管理责任、保护责任、利用责任等。
5.在设施农业集中区域设立禁止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警示牌和标语。
6.建立企业、合作社、生产经营者负面清单制度,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大棚房”的企业、合作社、生产经营者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各区由农委牵头,于8月8日前将上述工作落实情况、清理工作汇总情况及区级台账正式报送市农委。
(台账、警示牌和《加强设施农业建设和管理责任书》的样板请于bjnwcyc814@126.com,密码chanyechu自行下载,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内容自行修订)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农业局
2017年8月3日
(联系人:赵旻,高娇;联系电话:83979108,83979993;传真:83979148;电子邮箱:chanyechu@bjn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