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农委,绥芬河市农委,抚远市农业局,省农委机关有关处(局)、直属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7〕34号)要求,我委制定了《2017年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10月16日
2017年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2017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依据《农业部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农业部2017年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和我委下发的《2017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要求
按照《农业部2017年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抓手,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应用,圆满完成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任务,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做出新贡献。
二、责任单位
省农委种植业管理处、渔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三、组织机构
成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省农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省农委种植业管理处、渔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和政策保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强化过程管理, 推动属地责任落实、条件保障等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种植业处、渔业局、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配合)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针对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狠抓执法办案,推进社会共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种植业处、渔业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加大监测和质检体系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例行监测制度,积极开展省级例行监测工作,确保辖区内蔬菜、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稳定。加快推进辖区内检测体系建设及机构考核步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标准落地示范, 推进生产者按标生产。建立和完善“三品一标”工作机制,稳步扩大规模和提升品牌知名度,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证后监管,产品率稳定在98%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种植业处、渔业局、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制度和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舆情全天候监测,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积极、妥善处理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
(六)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巩固首批创建成果,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举办“双安双创”现场会,充分发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
(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地县级监管机构建设,普及乡镇监管机构,推进村级监管员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
(八)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宣传,依托专家及媒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解读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种植业处、渔业局、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指标体系
按照农业部绩效管理工作任务要求,共设置8个一级核心指标,40个二级细化指标,总分基础分100分。指标评估采取“基础分+效果分”的办法,工作全面完成相应指标任务则得到该指标90%的基础分。指标任务未完成的,以该项指标分值90%为基准,按照指标体系中设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相应扣分,出现重大问题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该项指标不得分。具体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和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各指标剩余10%的分值按照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效果分档赋效果分,具体的效果分赋分标准详见附件2。
六、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方案制定阶段
2017年9月,完成制定2017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及指标体系任务分解。
(二)绩效评估阶段
1.自评阶段。2018年1月至2月,各责任单位按照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附件1)逐项对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根据绩效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做出总体评价,总结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年度自评报告,并连同证明材料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汇总后,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向农业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
2.复核阶段。2018年3月,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组织对自评分数和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复核方式主要以资料核实与实地抽查为主。若缺少证明材料,各责任单位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交。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确保全部绩效指标扎实有序完成。各市(地)农业部门可参照部级和省级方案对所辖县(市、区)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形成层层落实的绩效管理格局。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市(地)农业部门要提高认识,对照延伸绩效管理任务内容落实好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延伸绩效管理任务内容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不定期组成督查组重点对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政策执行效力、资金拨付等情况开展自查和督查,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三)严格工作纪律。在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保密纪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各责任单位将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手机、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于2017年10月26日前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崔海涛、刘婧楠。电话:0451-82302795
邮箱:snwnjj@163.com
附件:1.省农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7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
3.2017年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效果分赋分标准
附件1:
省农委2017年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延伸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邢志广 省农委副主任
成员:王纯久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
庞海涛 省农委种植业处处长
周晓兵 省农委渔业局局长
王蕴琦 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
函573号 (附件2).xls
函573号(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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