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计〔2017〕142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广德、宿松县农委、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引领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全省农业现代化,现就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优势特色产业,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构建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利益机制为中心任务,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为重点,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依托,通过财政投入机制和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体系创新,打造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建设一批集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相互融合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活力。
(二)建设目标
从2018年开始,按照“一年有起色、三年见成效、五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基础,建设一批生产功能突出、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农民增收持续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现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转型升级。
具体目标:一是探索建立支撑现代农业产业园持续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撬动金融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入, 引导科研院所及农业科技企业(平台)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二是建成一批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园区加工业与农业产值比达到2.5:1。园区产值达到30亿元。三是打造一批农业生产加工大品牌,园区“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实现全覆盖,品牌化率达到80%。四是探索一批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新模式,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5%,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垃圾处理率达到100%。五是培育一批融合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额占总销售额15%以上。六是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园区农民可支配收入原则上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0%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统筹兼顾,因地施策,强化政府规划引领、机制创新、政策支持和配套服务,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产业发展、投资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形成多种有效建设模式。
二是以农为本,三产融合。坚持为农兴农富农,杜绝非农异化。立足资源禀赋,突出发展优势主导产业,促进全产业链开发,挖掘农业多种功能,推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
三是多方参与,农民受益。坚持城乡统筹,开门办园、“有边界,无围墙”,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吸引鼓励多元主体、全社会力量参与产业园建设。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就业创业增收,让农民分享产业园发展成果。
四是绿色发展,生态友好。发展绿色产业,创设绿色政策,推广绿色发展模式,率先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农村“三大革命”达标,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
二、创建条件
申请创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发展功能定位准确。产业园建设思路清晰,发展方向明确,突出规模种养、加工转化、品牌营销和技术创新的发展内涵,突出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带动辐射等主体功能,突出对区域农业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
(二)规划布局科学合理。产业园建设与当地产业优势、发展潜力、经济区位、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相匹配,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产业园要有明确的地理边界和区域范围,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布局合理。
(三)建设水平区域领先。产业园各项指标区域领先,现代要素高度集聚,基础设施装备完备,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一二三产深度融合,规模经营显著,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建设主导力量,体制机制创新极具活力。园区主导产业集中度较高,原则上不超过2个,主导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50%以上。
(四)绿色发展成效突出。种养结合紧密,农业生产清洁,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顺利推进,全面推行“一控两减三基本”。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产品优质安全,“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全覆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五)带动农民作用显著。园区企业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通过产业化联合体、构建股份合作等模式,促进产业发展,建立与基地农户、农民合作社“保底+分红”等利益联结关系,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六)政策支持措施有力。地方政府支持力度大,统筹整合财政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优先用于产业园建设,并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的政策措施,政策支持措施有效到位。
(七)组织管理健全完善。产业园建设主体清晰,管理方式创新,有适应发展要求的管理机构和开发运营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的建设格局。
三、建设内容和任务
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应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和任务开展建设。
(一)聚焦主导产业,建设优势主导产业引领区。紧紧围绕地区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推进种养有机结合,建成一批规模化绿色优质原料生产大基地或产业带,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大集群和大品牌,将产业园打造为品牌突出、业态合理、效益显著、生态良好的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区。
(二)集聚生产要素,建设现代技术装备集成区。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探索科技成果熟化应用有效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技术先进、金融支持有力、设施装备配套的现代技术和装备加速应用的集成区。
(三)推进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区。发展电子商务、定制农业等流通新模式、新业态,推进农业与休闲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构建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推动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构和升级,将产业园打造成为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交叉重组的融合发展区。
(四)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鼓励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重点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入园创业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搭建一批创业见习、创客服务平台。建立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共同参与的规模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经营体系,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新型经营主体“双创”孵化区。
(五)提升农业质量和效益,建设现代农业示范核心区。加快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产业体系转型升级,推进质量兴农、效益兴农、竞争力提升,树立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标杆,将产业园打造成为示范引领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核心区。
四、申报程序、数量
(一)申报数量。 全省第一批启动创建10个左右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各市原则上按1个控制数申报,超限不予受理。省直管县单独申报。
(二)申报程序。由产业园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向所属市农业、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市农业、财政部门择优选拔,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11月30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一式8份行文上报省农委和省财政厅(省农委6份,省财政厅2份)。省农委和省财政厅按照高标准、少而精、宁缺毋滥的要求,联合组织竞争性选拔,经公示后确定创建名单。
五、创建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统筹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省农委和省财政厅建立产业园工作协调机制,具体负责组织创建工作,协调扶持政策,解决重大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布局引导、统筹协调和政策扶持,县级政府作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规划引领。各地加强对本地区产业园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先在省级现代示范区基础上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科学编制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及发展方向,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统筹功能布局,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等衔接。
(三)加大政策支持。省级财政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批准创建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给予支持,奖补资金实行“一次规划、分期安排”。各地要加大投入力度,统筹现有渠道资金,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要加强用地供应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设施农业用地优先保障产业园建设需求;各类金融机构要加大贷款支持力度,优化投融资服务,加强金融产品创新;要强化科技与人才支撑,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推用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联盟。
(四)创新体制机制。各地要因地制宜设立产业园管理机构,积极推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实行产业园管理机构与开发运营企业分离;要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对产业园建设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推行集中式、一站式服务;对产业园农业用水用电实行优惠政策,强化政府部门对产业园设施配套、要素保障、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监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五)强化考核管理。制定管理办法,对省级产业园实行“目标考核、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省级奖补资金与园区建设实绩挂钩,根据考核情况,给予授牌并实施差别化奖补支持。对创建成效显著、带动农民作用明显、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产业园,实行差别奖补;对创建进展成效不明显、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撤销创建资格,不给予奖补资金。
附件:
1.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书参考格式
2.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基本情况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2017年9月26日
皖农计〔2017〕142号(2)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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