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上海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7-11-09 18:37来源:上海市农委   作者:未知
【正文】

浦东新区、金山区、崇明区农委: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28号)的要求,2017年上海继续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完善与发展。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28号)要求,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中心任务,以规模化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服务对象,以提高农技推广服务质量、推进“一主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为主要目标,以培训基层农技人员和科技示范主体为重点抓手,完善农技推广机制,打造高效农技推广服务平台,大力推广绿色高效适用技术,加快培育精干高效农技推广队伍,切实发挥科技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支撑推动作用。

二、主要内容

各区农委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资金分配见附件1任务清单):

1. 继续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各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巩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加强区级主管部门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管理与考核,落实农技人员聘用、推广责任、考评考核、多元推广、知识更新等五项制度的执行,提高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整体效能。

2. 建设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各区农委依托公益性推广机构,围绕优势农产品和产业发展需求,建立两家或以上长期稳定的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针对符合绿色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质量安全要求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进行示范展示,推广应用。

3. 开展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各区遴选出一批有热情、肯实干的基层农技指导员,与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结对技术服务,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快速进村、入户、到田,主推技术到位率不低于95%。推进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广度与深度,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

4. 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业务素质。建立分级培训机制,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强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技能培训。支持骨干农技员参加农业部农技人员培训。

5. 建立“一主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积极与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合作,吸引他们参与农技推广服务、科技下乡、“三下乡”等活动,结成农技推广联盟。促进市级专家与对接区定期联系,积极参与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带动提升当地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水平,为对接基地开展技术指导,带动当地产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区实施农技服务特聘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从乡土专家、种养大户、规模化经营主体中选择一批特聘农技员,从事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

6. 推进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要求所有农技人员利用“中国农技推广”APP记录推广服务。鼓励科技示范主体使用农技推广APP,鼓励农户与农技人员在线互动沟通。继续开展农业科技书屋推广应用,为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示范户/场/社提供便捷的农业科技信息查询渠道。

三、工作要求

1. 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各区农委根据任务清单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照落实各项任务,积极向区财政局申请资金。推进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开展工作检查,组织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等。

2. 规范使用资金。各区农委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并遵守区财政的相关规定,保障各项既定任务顺利完成,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3. 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各区农委应结合农业科技创新、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工作,开展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系列报道,宣传各级农技推广机构、人员事迹、先进工作方法、经验及成效,为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营造更为良好的发展环境。

4. 开展总结与绩效评估。各区于2017年底形成项目推进报告。根据农业部要求,市农委将于2018年1月-2月委托第三方对照任务清单对各区工作进行绩效考评,请各区配合做好考评工作。

附件:

1. 浦东新区、金山区、崇明区2017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任务清单

2. 农业部2017年度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下载 沪农委〔2017〕第26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