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关于推荐全国“最美农技员”的通知

2017-06-22 15:10来源:甘肃农业信息网   作者:未知


甘   肃   省   农   牧   厅


甘农牧函〔2017〕203号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推荐全国“最美农技员”的通知


各市、州农牧(农业、畜牧、农林)局(委):

为宣传基层农技人员不畏艰苦、为农服务的高尚品德,展示他们务实重干、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为农技推广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广大农技人员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农业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的通知》(农办科〔2017〕26号)要求,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最美农技员推荐范围为基层(县、乡级)农技推广机构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农技人员,不包括行政编制人员。

(二)推荐名额。2017年农业部将确定100名最美农技员,分配我省候选人推荐名额20名,按1∶3的比例推荐,各市、州推荐名额以2016年底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编制内人员数量为测算依据(见附件1)。农业部将从100名最美农技员中,择优产生2017年度“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资助人选。

二、入选条件

最美农技员推荐人为仍在农业技术推广一线工作的基层农技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二)精通业务工作,推广了多项农业关键技术,常年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服务,为当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受到省市县级以上表彰奖励,得到当地农业部门、农技推广机构、农民群众等各方面的普遍认可,事迹感人。

(四)在县乡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累计在15年以上(不含以行政编制身份从事农技推广工作时间),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事迹特别突出的农技人员可不受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时间限制,但须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出具证明函。

三、推荐程序

(一)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推荐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提出拟推荐对象,填写“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推荐人学历学位、主要业绩等证明材料,经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成立市级推荐评审小组,对本市州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所在地推荐工作规范性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本市、州的推荐名额产生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向省农牧厅报送本市州推荐函及推荐人员有关材料。推荐函包括推荐工作及公示情况等,并附本市最美农技员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

(三)省农牧厅成立省级推荐评审委员会,对各市、州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所在地推荐工作规范性和相关材料再次进行审核后,按照本省的推荐名额产生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向农业部推荐。

(四)农业部组织对各省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经评议、公示等程序,公布2017年全国“最美农技员”名单,组织有关媒体展示宣传“最美农技员”先进事迹。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将种植业、畜牧兽医、农机、水产等各行业统筹考虑,把扎根基层、业绩突出、贡献卓著的基层农技人员遴选出来。

(二)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成绩和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成绩、贡献,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书面、实名投诉,应及时处理,并明确提出是否继续推荐的意见。

(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成绩、贡献、材料等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

五、推荐材料报送

(一)电子材料报送。各市、州推荐申报表、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电子版请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二)纸质材料报送。市、州农业行政部门统一将本市、州推荐函、推荐申报表及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等材料报送省农牧厅科教处。推荐申报表一式11份,其中原件3份,复印件8份;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一份。

(三)报送截止时间。各市、州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

六、联系方式

省农牧厅科教处

联系电话:0931-8240573

联 系 人:王琼

电子邮箱:124502052@qq.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106号2010室

邮政编码:730000

 

附件:1.各市州最美农技员推荐人数

2.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推荐申报表

3.最美农技员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

附件1-3下载

相关资料下载

 

                       甘肃省农牧厅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