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畜牧、果业局(中心)、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林业局:
按照我省《关于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意见》(晋政办发〔2017〕108号)精神,现将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以下简称“特优区”和“产业园”)申报创建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省级特优区和产业园申报创建工作将采取先创后认、边创边认、以创为主的方式,先组织各地按标准积极争创,对创建成效显著、达到认定标准的再开展认定。产业园与特优区同步创建,也可以分别创建。特色农产品区域规模较大的,可以布局一区多园,在特优区布局若干产业园;区域规模较小的,可以布局一区一园。
省级特优区原则上以县为单位创建,对产业结构趋同、产品一致的区域,也可以由市统一申报创建。各地结合区域自然、人文和工艺特色,自主选择主导品种和创建区域,主导品种原则上以杂粮(马铃薯)、畜牧、蔬菜(食用菌)、鲜干果、中药材五大类为主,对已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小麦、玉米等大宗农产品及其具体细分品种不再纳入创建范围。省级特优区要按照晋政办发〔2017〕108号文件要求的“区域特色鲜明,优势明显;产品品质优良,品牌突出;产业链条完整,集群发展;科技支撑有力,潜力较大;农业环境清洁,绿色发展;一二三产融合,业态发达;规模经营显著,主体作为;农民增收明显,效益显著;地方积极性高,措施得力”九个条件组织申报。
省级产业园原则上以县为单位申报创建。要按照晋政办发〔2017〕108号文件要求的“发展功能定位准确;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建设水平区域领先;绿色发展成效突出;质量安全水平较高;带动农民作用显著;政策支持措施有力;组织管理健全完善”八个条件组织申报。
二、申报数量
为了起到引领示范作用,此次申报按照高标准、宁缺毋滥、少而精的要求,采取竞争性选拔申报。全省拟申报特优区20个,产业园20个。在综合考虑各市产业基础及发展潜力,确定了分市申报控制数(见附件1),不得超报。对已申报国家特优区和产业园没有批复的,可以申报省级特优区和产业园。
三、申报程序
各地申报工作由市级特优区和产业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尚未建立工作机构的,由各市农业、林业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具体组织。以市县政府为主体自愿申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统一上报。省有关部门将联合组织竞争性选拔,选拔结果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省有关部门将联合发文批准创建。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分别填写《山西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和《山西省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书》(见附件2、附件3),并提供创建工作方案及证明材料。2017年12月10日前,各市将上报文件和申报材料报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申报材料一式10份(加盖公章)并刻录光盘随附(注:林特产品特优区申报材料报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各5份,其他申报材料均报省农业厅)。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做好申报工作。要依托资源禀赋,准确把握特优区和产业园功能定位,要与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山西农谷、运城农产品出口平台三大省级战略相结合;与长治、晋中等7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相结合;与发展有机旱作农业和功能农业相结合。
(二)按时报送材料。各市级特优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由于申报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各市县要迅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科学确定推荐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工作。对于数据不实、材料不全或滞后报送的不予受理。
省农业厅发展计划处:
联 系 人:李武玮 郝燕花
联系电话:0351-8235239
电子邮箱:sxxdny@126.com
省林业厅产业处:
联 系 人:姚 峰
联系电话:0351-4124426
电子邮箱:sxlycyc@163.com
附件:1.各市特优区和产业园申报控制数
2.山西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
3.山西省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书
山西省农业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林业厅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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