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7-12-11 16:32来源:内蒙古农牧业厅   作者:未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农牧业局: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自治区“两会”也即将召开,为确保节日和会议期间食用农畜产品消费安全,各级农牧业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节日期间农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各地要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增强政治敏感性,采取有力措施,突出工作重点,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抓好节日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重点治理突出问题

  各地要结合辖区实际,针对问题多发地区、生产经营主体和品种,对照检查清单(见附件),逐项排查风险隐患,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化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严厉打击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督促生猪屠宰企业,严格做好屠宰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水产品中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

  三、切实做好检打联动

  根据当地生产实际,组织开展监督抽查,特别要对节日期间供应量大、风险隐患高、问题突出的农畜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以查找问题、治理问题为导向,严格按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确保抽查工作客观、真实、科学。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源,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 

  四、严格应急值守工作

  各盟市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守人员,公布值班电话,确保通讯畅通,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调查处理。加强对各类舆情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发生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科学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五、强化宣传引导

  各盟市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普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理性地看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高辨别谣言和自我防范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监督维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督查工作清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7年12月11日

  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