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业函〔2017〕1127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畜牧水产、畜牧)局(委):
为保障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保障。各级农业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尽职尽责的意志、精心周密的组织、切实有效的措施和真抓实干的作风,切实做实做细各项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任何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社会舆情。
二、切实加大专项整治,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要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切实抓好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打假,以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三鱼两药”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快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要突出抓好农资市场、种养殖基地、生猪屠宰场点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巡查,发现问题必须同步推动整改,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三、切实强化监督抽查,确保检打联动执行到位
要认真落实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8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1091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将各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生产主体、投诉举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热销农产品纳入抽查范围,确保重点对象全覆盖。对抽查不合格的每一个样品,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保持从重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切实做好应急值守,确保应急处置准备到位
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保证通讯联络畅通。要强化网络舆情信息动态监测,对不实、恶意炒作的负面报道,及时跟踪分析、妥善处理。要加强应急处突准备,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川农业[2017]156号)要求,做到及时上报、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五、切实加强宣传引导,确保良好氛围营造到位
要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加大对生产环节的指导力度,督促指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规范生产、安全收获。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新闻通报会等媒体平台和省内外各类展示展销活动,多途径、多形式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理性地看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川省农业厅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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