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2018-01-04 16:11来源:吉林农网   作者:未知



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农业局: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从即日起至2018年2月,各地农业部门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加强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农业部门要把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要切实增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采取有力措施,突出工作重点,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

    二、加大专项整治,深入排查问题隐患

   各地农业部门要严格落实《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农药使用指导和市场监管的通知》要求,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开展农药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杜绝禁限用农药使用,科学合理使用农药,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三、开展风险监测,排查风险隐患

    各地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力度,全面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春节前,我委将组织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各地农业部门和质检机构要根据本地农产品生产特点,对重点产品开展风险监测和速测筛查,及时发现问题,排查风险隐患。在开展风险监测过程中也要注意实验室安全管理。要针对监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追根溯源,查清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四、严格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农业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源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春节期间生产和消费市场稳定。

    五、强化宣传培训,科学引导生产和消费

    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宣传培训,采取治理整顿和宣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企业和基地,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的指导,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源头上保障节日期间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各地农业部门请于2018年2月底前将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报送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熊德东,电话:0431-88904204,传真0431-88906017,邮箱:jlnwjgc@126.com。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