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两区”划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8-02-27 15:05来源: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作者:未知

 皖农计函〔2018〕227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两区”划定

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省农垦集团:

省“两区”划定工作启动以来,各地精心组织,及早谋划,分解任务,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为“两区”)划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截止目前,部分市、县(市、区)工作进展滞缓,个别地方划定任务至今未分解到位。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为及时掌握各地划定工作进展情况,确保2018年底全面完成稻麦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现就“两区”划定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根据全省“两区”划定工作要求,自本月起,各市(省农垦集团)、县(市、区、农场)要确定专人开展“两区”划定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收集划定工作动态,采取月报形式,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1.近期报送重点。主要围绕全省划定工作任务落实及工作启动情况,包括各市(省农垦集团)、县(市、区、农场)整体工作部署(包括政府出台文件、召开会议、开展培训等)、划定工作方案制定、任务分解、经费落实、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确定等情况(见附表1)。

2.日常信息报送。各市、县(市、区、农场)按照准备工作、图件测制、公告公示、数据建库、检查验收等步骤,及时报送完成步骤、划定面积及占任务比重、上图入库面积及占任务比重、片块地块数量、到村到户等情况。由各市、省农垦集团统一汇总上报(见附表2、3)。

3.总结材料报送。在基本完成“两区”划定任务后,各市(省农垦集团)需及时报送已完成“两区”划定任务县(农场)名单,并组织县级(农场)报送以下材料:一是已完成“两区”划定任务县(市、区、农场)总结材料;二是符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数据库规范(试行)》要求的县级“两区”划定电子地图与数据库;三是全县分乡镇的“两区”划定成果图册(包括各品种图册)以及完成“两区”划定进度上报系统填报工作截图。县(农场)工作总结材料主要包括组织保障、技术支持、人力保障、经费保障、建设政策、补贴政策等落实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二、报送方式与时间

1.报送时间。各市、省农垦集团于每月28日前填报附表1、2、3,报送省农委(各县(市、区、农场)于每月25日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附表1待推进内容均落实后,无需再报送;附表2、3按期报送;总结材料根据完成情况及时报送。

2.报送方式。报送采取书面材料与信息系统填报同步进行的方式。书面材料要有填报人和审核人,加盖公章后报省农委计划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各县(市、区、农场)要同步完成农业部“两区”划定进度信息系统填报(http://www.arms.org.cn:8081/)。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把握节点。各地要高度重视“两区”划定工作,准确把握国家有关要求和时间节点。各市(省农垦集团)先行启动的县(市、区、农场)要充分利用2018年全国春季农业生产会前的有限时间,加快划定进度,先行开展的县争取纳入全国第一批完成“两区”划定任务的县(区)名单。有条件的市、县力争早推进早完成划定工作。

2.按期通报,重点督查。为确保按时完成“两区”划定任务,省将每月进度信息及时通报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对进度慢的市、县(农场)重点开展督查。“两区”划定进展情况及成效纳入粮食责任制考核和工作绩效考评。

3.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各市、县和省农垦集团是“两区”划定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主动当好政府参谋,切实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划定工作争先进位。请各市(省农垦集团)于2月22日前将市级和县级(农场)“两区”划定工作信息员名单统一报送省农委。

 

联系人:张金苗,电话(传真):0551-62644113,邮箱:ahnyjhc@sina.com

 

附件:

1.“两区”划定工作推进信息表

2.“两区”划定阶段信息表

3.“两区”划定进展情况信息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2月13日

皖农计函〔2018〕227号(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两区”划定工作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