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02-27 15:09来源:重庆市农委   作者:未知

渝农文〔2018〕14号


2017年,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为不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法治意识,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切实加强了对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日常管理和动态调整,有效促进了依法履职尽责意识的进一步强化。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相继制定出台了《重庆市农业委员会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方案》《重庆市农业委员会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行政许可标准化体系(2017版)》〔包括《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行政许可标准化体系通用标准》《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行政许可标准化体系服务指南》《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行政许可标准化体系业务手册》〕等配套政策措施。按照农业部及市政府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了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第四次大督查迎检工作、国务院废止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相应动态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工作、行政审批延伸绩效考核系统录入上报工作、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1+8”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村(社区)证明事项清理及精简优化工作、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工作、涉及国务院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行政许可“先照后证”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向两江新区和重庆自贸区下放审批权限及完善配套管理措施等工作。具体承接行政审批事项3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项、下放行政审批亊项8项、合并行政审批事项2项。大力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及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全委办理行政审批4926件,网审平台办件量排名前列,按期办结率100% ;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在年度考评中获得高度评价。不断完善了“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初步建立了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促进了公正监管、综合监管、审慎监管,切实保障了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和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及时公开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案件等政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立法工作,农业法制体系日益完备

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渔业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及农业部《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等提出立法建议共30多条。认真建言地方立法,为《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关于依法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等20多部地方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立法建议共60多条。扎实推进农业立法,《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条例》《重庆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年度立法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申报推进2018年度立法计划及未来5年立法规划项目。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三统一”制度,按要求审查报备市农委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审查报送市农委代拟并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按照市人大统一部署,完成了对重庆市地方性农业法规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的清理,并分别就《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3个地方性农业法规所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出了工作建议;完成了对《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等5个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地方性农业法规是否存在“立法放水”情况的专项自查和清理,提出多条建议得到采纳。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对“放管服”改革涉及农业版块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市农委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农业版块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市农委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三)加强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按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求,健全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具体机制。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市委农工委、市农委建立了由法制工作机构、法学专家和知名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帮助;市委农工委聘请法律顾问走在市委各部委和市级各部门党组前列。严格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比如市农委研究执法案件、出台规范性文件以及市农委与中新房长江公司签署《重庆“特色农博小镇”集群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等都先由法律顾问和法规处提出法律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有效保障了依法决策。

(四)深化体制改革,农业执法效能更加凸显。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重点推进并指导区县(自治县)农业部门不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取得可喜成效,长寿区成立编制49人的农业执法队且以职能聚焦执法效果明显受到农业部有关领导高度赞赏成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标杆,万州区成立编制121人的副处级农业执法局成为全国规模最大农业执法机构,大足区成立编制77人的副处级农业执法队,云阳县、忠县均成立正科级农业执法队成为全国机构级别最高的县级农业执法队,永川区农业执法队编制达到42人,綦江区农业执法队编制达到35人,城口县农业执法队编制达到31人,渝北区、梁平区、荣昌区、巴南区、南川区、巫溪县、彭水县等农业执法队编制均达到20人以上,农业执法机构多、队伍小、人员少以及工作职责不清、机制不顺、力量分散等突出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农业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和震慑力不断加强,全市农业执法机构共办结一般程序案件1024件,比上年增加13%,共处罚没款390.58万元,比上年增加5.6%。市农委查处的“向待宰牛注水系列案件”历时3年最终得到司法确认,促使重庆主城区12户牛屠宰业者严格自律相互监督以防注水,其中“魏某某向待宰牛注水案”被农业部有关领导定位为“全国标杆案”且作为农产品质量典型案例之首予以通报。

(五)加强机制建设,权力制约监督效果明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充分运用制度切实保障执法公平。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正逐步推进智能监督。建立农业执法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机制、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查机制和群众满意度定期调查机制。以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重点对农业执法过程中有案不查、违法不究、违法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案件查处过程中接受吃请或收受红包、案件查处过程中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严格排查和深入整改,有效促进了严格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细化实化优化农业执法案卷评查,组织法学理论专家和行政执法实务专家对随机抽取的194个农业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分类选择典型案件形成评查意见并反馈至执法机关用以指导改进规范执法工作,择优推荐3个案卷到农业部参加全国农业执法案卷评查有2个获评优秀案卷。

(六)加强风险管控,涉农矛盾纠纷妥善化解。结合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农业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把信访工作纳入了法治轨道,全年接待处理信访280多批次1140多人次,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复议应诉案件4件、行政诉讼应诉案件3件、配合农业部办理行政诉讼应诉案件1件、指导九龙坡区农委办理行政诉讼应诉案件1件、办理信息公开案件3件,100%达到合法有效及胜诉,充分显示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独特作用。

(七)加强能力建设,整体法治素养不断提高。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全市农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和2017年度普法计划,始终坚持把宪法学习摆在首要位置,把《民法总则》等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摆在重要位置,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4部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制度作为宣传普及重点和年度干部法治理论学习考试内容,通过开展主题宣传、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庭审旁听、强化以案释法、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等形式,切实增强了普法实效。大力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举办了1次市委农工委中心组(扩大到巡视员、副巡视员、农机办副主任、机关各处室正副处长和正处长级干部、直属单位党政班子成员、各区县农业部门分管法治工作的负责人以及法规科长、执法局长、执法队长等共计300多人)法治专题学习,邀请知名法学家专题讲解《民法总则》。组织市农委机关14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集中学习考试和庭审旁听,参加率和合格率均达100%;组织市农委系统1449名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网络学习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平均分95.81。分别举办农业执法骨干培训班和农业执法人员培训班各1期共培训400余人次;组织29人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组织19人次参加了农业部举办的执法类培训。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全市农业部门领导班子调整补充和法制机构、执法机构负责人调整补充工作中,注重选拔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优秀干部。按照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要求,积极参加“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等依法治理创建活动,通过法治实践促进了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

(八)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以学习宣传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为契机,以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制度等为抓手,推动全市农业系统党政领导更加重视农业法治建设工作并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逐步建立了将农业法治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的工作机制,农业法治工作的地位、作用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二、主要问题和不足

2017年工作既取得可喜成绩,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待持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待逐步养成、执法体制改革有待不断深化、整体执法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和农业资源环境执法力度及水平有待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是业务素质与执法工作需要很不适应、“放管服”改革的深度广度力度均需要不断拓展和强化,等等。这些薄弱环节,都是今后持续努力的方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委会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三农”工作大局,精准发力,优质服务,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