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2017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黔农发〔2018〕31号)

2018-03-20 17:17来源:贵州省农委   作者:未知

省农委关于2017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黔农发〔2018〕31号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的通知》(黔农办发〔2017〕93号)要求,我委于2018年2月组织人员对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等农业部门上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材料进行了审查,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并征求被考核单位意见,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将考核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7年,全省各级农业部门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实施绿色农产品”泉涌”工程,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严格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抓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全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目标任务。

2017年全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加速,新增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750个、1219.95万亩;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1835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161个、绿色食品29个、有机农产品626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9个。截至2017年12月,全省有效期内“三品”种植面积3496.3万亩,占6828万亩耕地面积的51.2%,“三品一标”农产品4084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909个、绿色食品64个、有机农产品1057个、农产品地理标志54个。

2017年,省级监督抽查蔬菜、茶叶、畜产品、水产品分别为1402、296、398、140个,合格率分别为99.8%、100%、100%、100%,立案查处了修文、乌当、赫章、玉屏等地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案件,震慑作用明显。

铜仁市农委、凤冈县农牧局等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力度普遍加大,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人财物投入保障有力,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强,监测工作到位,积极探索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抽查、检打联动、投入品与生产环节监管、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办法,取得明显成效。

黔东南州、黔西南州、安顺市等地部分县农产品检测工作开展不力,未通过计量认证和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无法有效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六盘水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威宁县部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未开展检测工作。安顺市畜牧局、黔西南州畜牧局等部门未完成农业执法案件查处任务。

根据考核结果综合评定,2017年度各市(州)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排序依次为:铜仁市农委、毕节市农委、毕节市畜牧水产局、遵义市农委、安顺市农委、贵阳市农委、黔南州农委、安顺市畜牧兽医局、黔东南州农委、黔西南州畜牧水产局、黔西南州农委、六盘水市农委。(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农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不参加排序)。

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努力打造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大力推进农业质量年各项行动,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执法办案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提高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认真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好做法、好经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推脱贫攻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贵州省2017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及综合评定情况表.doc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