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第13号台风“玲玲”渔业安全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9-09-07 14:31来源:山东省农业厅   作者:未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第13号台风“玲玲”渔业安全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渔业主管局:

9月4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第13号台风“玲玲”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省气象局印发了《重要天气预报》,对13号台风“玲玲”影响进行了分析,省领导批示要求全力做好防台风暴雨各项准备,加强渔船管理,督促渔船回港避风。为确保渔船、渔港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防抗工作责任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防抗台风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贯彻“宁肯防而不来,绝不来而无防”的原则,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本单位防抗台风工作预案,细化工作流程,提高防台风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重要岗位人员熟悉职责,切实履行好防抗台风职责,督促各渔业生产单位、渔港码头和渔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强化监管,全面排查防台风安全隐患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在台风影响到来前,及时组织人员深入渔港码头和渔船集中停泊点,要全面排查海上养殖看护(船)点,摸清分布地点及看护人数,做到底数清,措施明。要严格排查海洋牧场、水产养殖设施等安全度汛情况,进一步加固渔港、海洋牧场、养殖架筏设施、网箱、养殖堤坝,提高防风防浪强度。要合理安排停港系泊锚泊渔船间距和疏散通道,督促各地科学设定临时性锚地和避风场所。同时,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停港渔船和涉海设施人员的撤离工作。

三、强化预防,及早开展预报预警工作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海洋、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及时掌握台风动向和汛情动态预警预报,充分利用岸台、广播、手机短信等渠道将台风预警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渔港码头与渔船集中停泊点、渔业公司、生产单位和渔船,确保做到到船到人。要及时动员相关海域作业渔船和人员尽快回港或就近避风、避浪,坚决避免渔船拒绝返港避风的情况发生。

四、加强值守,做好突发事故处置工作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防台风和汛期24小时值班工作,从9月5日零时起,各地要充分利用渔船动态监控系统,密切关注渔船动态,确保作业渔船就近回港避风避浪。对拒绝回港避风避浪造成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船东(船长)责任。要严格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制度和工作程序,严守值班岗位,恪守值班职责,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随时掌握渔民渔船停港和渔业生产动态,一旦发生险情,立即组织开展救助行动,并按规定上报信息,尽一切可能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