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文件
鲁农机字〔2019〕12号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贯彻农办机〔2019〕11号文件精神
加大生猪生产农机装备购置补贴力度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农机服务中心:
最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农办机〔2019〕1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生猪养殖机械设备补贴作出了具体部署。为切实做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生猪生产、猪肉供应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期,国务院对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作出全面部署,省政府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其中明确要求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对生猪养殖机械设备实行应补尽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迅速行动起来,密切部门配合,全面高效落实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的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二、优化工作程序,实行应补尽补。各地对纳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所有适用于生猪生产的机具品目,要应补尽补。对购买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生猪生产农业机械装备的生猪养殖场(户、站、合作社等),要优先办理补贴手续。要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提高效率,本着“急事急办”原则,将服务窗口下移,就近办理补贴申请,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上门服务。因补贴资金规模受限今年无法办理补贴手续的,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在本市范围内调剂资金予以满足。
三、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技术培训。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宣传挂图、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生猪养殖机械设备补贴政策宣传,让有需求的群众充分了解“补什么、补多少”,减轻生猪养殖者的负担。要加大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力度,引导生猪养殖机械设备相关农机企业积极参与政策实施,支持推动广大生猪养殖场(户、站、合作社等)购机用机。
四、深入摸底调查,认真梳理需求。要以生猪养殖大县为重点,开展生猪生产农机装备购置补贴专项调查,从农业机械属性、补贴资质、补贴额测定、补贴资金申领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及时了解群众所需,满足生猪生产从出生到养殖,从防疫到无害化处理,从屠宰到加工等全流程机械装备需求。要因地制宜,根据本区域养殖特点提出合理性需求及政策建议。各市形成的专题报告及生猪生产农机装备购置补贴需求情况表,请于9月27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王斌,联系电话:0531-67866185,邮箱:sdnjglc@shandong.cn。
附件:生猪生产农机装备购置补贴需求情况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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