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下发了《2019年度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方案明确2019年,面向全省创建78个"湖南省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和67个"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农庄”。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截止时间:2019年4月20日前
目标任务:2019年,面向全省创建78个"湖南省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和67个"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农庄”
创建任务:
2019 年度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创建任务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农办乡村〔2019〕83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的决策部署,促进休闲农业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决定继续在全省开展休闲农业示范创建活动。现将《2019年度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9年度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
2019年4月10
2019年度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的决策部署,促进休闲农业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推动休闲农业市场向健康有序竞争调整,持续发挥示范创建的引领带动作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9年,面向全省创建70个“湖南省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和60个“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农庄”。通过示范创建,引导全省以行政村为核心,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居民休闲消费需求为目标,推进业态功能多样化、产业发展集聚化、经营主体多元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发展方式绿色化,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基础良好、农旅文融合紧密、带动农民脱贫致富效果明显、天蓝地绿水净安居乐业的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以经营主体为核心,建设一批依法依规经营、增收机制完善、示范带动力强的现代休闲农庄,打造一批融合产业、融合生态、融合文化、特色鲜明的休闲农业知名品牌,形成特色化竞争、差异化发展、品牌化运营的良性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示范创建、引领发展。注重模式创新、典型培养、品牌打造、经验提炼、总结推广、宣传推介,形成以点带面的发展思路和政策措施,达到全面推动的效果。
(二)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政策扶持、规范管理、公共服务、营造环境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臵中的基础性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形成吸引各种资源要素向休闲农业产业集聚的体制机制。
(三)以农为本、产业融合。以农业为基础、农村为载体、农民为主体,紧紧依托农业产业资源、生态资源、乡村民居民俗资源以及农业生产过程,把以农业为资源的二、三产业留在农村;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资源比较优势,盘活农村闲臵资产,引导农民深度参与,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将休闲农业打造成为农村劳动力就地就业、就地创业、增收脱贫的重要渠道。
(四)突出特色、保护优先。遵循开发与保护、生产与生态并重的理念,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带动传统种养产业转型升级;坚持以绿色为导向的发展方式,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保护好绿水青山和清新清净的田园风光,保留住独特的乡土味道和乡村风貌,拓展乡村休闲旅游功能。
(五)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坚持依法依规经营,坚持保护耕地红线和守住农地农用底线,坚决杜绝“大棚房”问题,推进业态管理规范化。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改造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构建乡村和企业文化,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提高供给质量,推进休闲农业产业提档升级。
三、创建类型及条件
2019年重点创建两种类型:湖南省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农庄。创建条件如下:
(一)湖南省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1、发展规划科学,村庄特色鲜明。编制与上位规划有效衔接的村庄发展规划,规划科学合理,突出特色发展、差异发展,可操作性强。对于城市周边、农业资源丰富、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重点创建农业产业特色鲜明、农旅融合紧密、综合效益良好的集聚发展示范村;对于边远山区、发展基础较差的地区,重点创建生态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传统产业富有特色、扶贫带动效应突出的集聚发展示范村。
2、产业优势突出,融合发展较好。村庄传统种养业、生态资源、乡村民居民俗等休闲农业产业载体特色明显、优势突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设施有效应用。农业多功能拓展充分,农业资源与旅游功能融合协调,比较优势发挥良好,形成了一二三产业紧密融合、良性互动格局。
3、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健全。注重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兼顾良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有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等得到有效治理,农家乐、休闲农庄等经营主体相对集中、布局合理,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4、休闲项目丰富,管理制度规范。休闲项目不仅要具备餐饮、住宿等简单功能,还应有田园观光、动植物观赏、农事体验、康体健身、休闲养生等创新业态,农耕文明、田园风貌、民俗文化得到传承和利用。管理机构规范,规章制度健全,规划、品牌、营销、管理四统一。配备卫生保洁员、食品监督员和旅游信息服务员等“三员”,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5、联结机制紧密,带动“三农”强劲。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建设以农户、合作社或企业等为基本单元,以村委会整体规划运作、经营主体自主或联合经营为主要模式,探索建立有效的经营机制和紧密的农民利益联结分享机制,发展成果惠及千家万户。
6、乡村治理有效,村企和谐共生。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到位;村内无违规建筑、无荒芜耕地、无违章用地现象;村集体、村内企业与村民之间关系融洽,无明显损害农民利益事件。
(二)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农庄
1、发展规划科学,功能布局合理。规划符合当地产业规划布局和相关要求,并得到政府部门批准;区域布局合理,生产要素组合科学,比较优势发挥良好,农业资源与文化旅游功能融合协调,投入产出比高。
2、产业优势突出,深度融合良好。农业产业、生态资源、乡村民俗文化等休闲农业产业载体特色明显、优势突出。农业多功能拓展充分,农旅融合紧密,形成了良性互动,产品市场认知度高、综合效益良好,发展可持续。
3、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健全。注重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兼顾良好,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达到环保要求;无违规建筑、荒芜耕地现象,环境整洁优美。道路硬化通畅,路标、指示牌、路灯、停车场健全;客房、餐厅干净整洁,卫生设施齐全;通讯、网络等设施顺畅;消防、安防、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
4、经营管理规范,服务水平较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明确,接待服务规范。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职工工资和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有完善的培训制度,坚持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上岗人员培训率达100%,关键和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守法纪、讲诚信,举止文明,注重礼节,服务水平较高。
5、综合效益良好,带动“三农”强劲。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年接待游客2万人次以上,近3年营业收入递增10%,税后利润12%以上;对当地经济发展、农民就业增收和美丽乡村建设起到了重要的辐射带动作用;近2年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占职工总数的60%以上,发放农民工工资总额递增10%以上;周边30%以上农户能够广泛参与和直接受益。
四、任务下达和申报创建
2019年度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创建工作按照省级下达创建任务、市州审核后上报、创建主体开展创建工作、省级审核认定的程序开展。
(一)任务下达
根据2019年全省计划认定数量差额下达创建任务。全省共下达78个集聚发展示范村和67个示范农庄创建任务。各市州创建任务详见附件1。
(二)逐级申报创建
1、计划在2019年按本方案要求开展休闲农业示范创建的单位,在进行自我评估并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向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自愿提出申请。
2、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向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推荐。
3、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于4月20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行文申请创建。市级报省时应提供市州申报文件并附《湖南省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创建名单汇总表》、《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农庄创建名单汇总表》(附件3)和《湖南省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创建申报表》和《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农庄创建申报表》(附件2、每个申报主体1张表)。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⑴申报主体涉黑涉恶的;
⑵截至2019年3月底,项目区域内“大棚房”问题整改不到位的;
⑶近两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通报的;
⑷近两年村级党组织、村委会或支村两委人员被各级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一票否决”的,不得申报示范村;
⑸近3年内已获得省级休闲农业特色产业园和休闲农业示范点资金扶持的不再申报;
⑹已申报集聚发展示范村的,同年度内村内的经营主体不再申报示范农庄。
4、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认定2018年度湖南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的通知》(湘农办产业〔2019〕16号)认定的“2018年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中的25个村和11个乡镇(1个乡镇可申报辖区内1个村),如无一票否决事项的,原则上应优先纳入2019年第一批集聚发展示范村创建范围。
5、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8县(市)原则上每县(市)可申报创建1个集聚发展示范村或示范农庄,名额已包含在所在市州名额内。
(三)开展创建
创建主体在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对照条件开展示范创建。
五、评审认定
(一)市州申请。7月31日前,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向省农业农村厅行文提交申请认定材料及创建主体创建工作完成情况相关资料。市州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认定材料包括:市州申请认定报告,《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申请认定名单汇总表》、《休闲农业示范农庄申请认定名单汇总表》(附件5)和《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申请认定申报表》、《休闲农业示范农庄申请认定申报表》(附件4,每个申报主体1张表)。以上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创建主体完成创建工作情况相关资料包括:创建工作简要总结、创建工作完成情况(分别根据附件6《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评价指标》和《休闲农业示范农庄评价指标》逐一表述并提供佐证资料)、其他可以反映休闲农业发展情况的材料。以创建主体为单位分别装订,报纸质版2份。
(二)省级评审认定
1、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材料评审不合格单位直接淘汰,材料评审合格的进行实地考察。
2、审核及实地考察合格的单位,报厅党组审批,并在“湖南三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单位,由省农业农村厅发文认定,并颁发“湖南省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和“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农庄”牌匾。
(三)其他
1、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对申请创建报告、申请认定报告、创建主体创建工作完成情况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创建主体创建工作完成情况相关资料装订本扉页上须加盖
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公章。
2、已纳入2019年创建对象但年度内没有被认定的创建单位应优先纳入2020年度继续创建单位。
3、拟申报2019年度湖南省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第一批的单位,应按《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9年省级财政预算农业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湘农发〔2019〕26号)精神和“农副产品加工与休闲农业发展项目”的具体要求,同时上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资料。每个村申请省级专项资金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专项资金申请资料由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汇总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和乡村产业发展处各1份。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休闲农业示范创建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直接抓,形成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合力。要把示范创建工作作为引领休闲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健康有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从优遴选,从严控制申报数量,层层抓好落实,确保示范创建工作质量。
2、加强政策扶持。加大对示范创建的奖扶力度。评定为“湖南省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和“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农庄”的,省财政将给予适当奖补扶持;评定为“湖南省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的,优先推荐申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以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积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支持,
出台相关奖励扶持政策,加大对示范村、示范农庄的奖励与扶持力度。
3、加强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加大对示范村、示范农庄的新成效、好做法好典型宣传推介力度,鼓励优先进行公共免费推介,扩大影响。要创
新形式,举办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发布推介活动,传播好声音、好故事,营造休闲农业产业发展良好氛围。
4、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示范创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实行动态管理。对示范作用不明显、工作推进缓慢、没有实际成效或违法经营的示范村、示范农庄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合格者,及时上报取消其示范资格。
联系人:李海燕0731-84431005;
邮箱:hncyc2015@163.com
附件:1.2019年度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创建任务表
2.湖南省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农庄创建申报表
3.湖南省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农庄申请创建名单汇总表
4.湖南省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农庄申请认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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