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关于加快生猪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鲁牧畜发〔2021〕1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生猪产业关系国计民生,提高生猪供给保障能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畜牧业发展的重大任务。良种是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提升生猪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国家高度重视生猪产业发展和生猪良种供应以及生猪种业创新工作,近期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生猪种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农办种〔2020〕12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生猪种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通知》,加快推进我省生猪种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地方猪遗传资源保护利用
我省现有7个地方猪品种,目前保护利用状况各不相同,要进一步摸清地方猪资源状况,有针对性加以保护利用。按照国家要求,实施分级保护,重新确定国家级、省级保种场,开展备份保种场建设,强化国家级省级保护品种主体责任,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结合省遗传物质基因库建设,加快收集制作地方猪冷冻精液和耳组织等遗传物质。适时开展地方猪品种登记,开展抗病等优异基因发掘和精准鉴定,加快新种质创制。在保护好的基础上,加强地方猪开发利用,尽快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
二、切实加快生猪种业创新
我省生猪虽然供种有保障,但核心种源生产性能与国外差距仍很大。目前我省生猪培育品种有5个,在一定时期和一定区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生猪种业创新还远远不够。要立足破卡点、强弱项,加大生猪种业创新力度。要创新育种组织和运行机制,以育种协作组织或联盟为纽带,重点推进联合育种。要明确育种方向,运用传统育种技术和现代生物育种技术,加快生猪新品种、配套系培育。组织生猪育种攻关,在增强生产性能和抗病力方面,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配套系1-2个。加强地方猪品种持续选育,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系统开展引进品种选育提高,打造本土鲁系种猪品牌。
三、着力提高良种猪供应保障能力
持续开展主流品种和群体规模大、特色优势明显的生猪品种的本品种选育,建立高效智能化种猪性能测定体系,大幅提升育种数据采集能力,获取全产业链育种大数据,支撑高效精准育种,持续提高生产性能,缩小与国外差距。各级各地要扶持优势生猪种业企业,充分利用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各类普惠性政策,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改善企业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鼓励企业加快整合优势资源,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生猪种业龙头企业,着力提高核心种源保障能力。到2025年,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猪企业10家以上。启动实施山东省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完善性能测定、遗传评估、育种技术研发应用、评价示范和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在遴选国家级核心育种场的同时,开展省级核心育种场遴选,相关政策项目要优先支持生猪核心育种场。完善纯种选育、良种扩繁、商品化生产梯次推进及监管监测支撑相结合的良种繁育体系,进一步扩大良种推广应用。
四、加强种猪市场监管
近年来,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种猪生产受到一定程度冲击,市场上仔猪供求偏紧,难免存在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等混乱现象;以三元母猪当种猪、以低代次充高代次、超范围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和许可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等现象仍然存在。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种猪生产经营管理,推进种猪产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为生猪稳产保供提供高质量种源保障。一是依法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口,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验收发放。二是加强监管。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是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主体,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规范种猪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强化监测。加大种猪及其精液检测力度,督促企业提供产品质量。推进种畜禽场疫病净化,督促种猪场做好生物安全工作,切实搞好疫病防控。四是加强种猪进口审核管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
稳定种猪生产是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的基础。各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生猪种业高质量发展负总责,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对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的支持。完善政策体系,研究出台激励政策,支持企业加快科研创新和良种繁育能力。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统筹支持地方猪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在禁养区划定、用地、金融保险等方面支持良种猪生产。保障符合条件的种猪和仔猪调运,不得层层加码禁运限运。尽快完善印发实施《生猪遗传改良规划》,加强规划引领和宏观指导。充分发挥生猪产销分会、产业体系、育种协作组的作用,合力促进生猪种业平稳健康发展。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