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以来,因环保、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全市生猪存栏锐减,生猪价格大幅波动,生物安全防控遭受严峻考验,对生猪生产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据农口部门统计,到2019年牧业年度全市生猪存栏量55.3万头,较2017年疫情未发生时94.8万头生猪存栏量锐减39.5万头,下跌41.7%;仔猪价格58.57元/公斤,较2017年的47.38元/公斤上涨23.6%;待宰活猪30.33元/公斤,较2017年的17.75元/公斤上涨70.9%;去骨猪肉44.13元/公斤,较2017年的27.63元/公斤上涨59.7%;猪粮比价16.39:1,较2017年的10.76:1上涨52.3%。
为稳定和恢复生猪生产,市农牧局一方面认真做好疫情排查监测工作,另一方面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出台扶持措施,目前,各项政策效果开始显现,生猪养殖场户补栏信心进一步增强。一是落实生猪规模养殖场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贷款贴息,目前已落实1个生猪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20万元;二是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截至目前,为113个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385个年出栏500头以下的养殖场户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9.5%;三是推进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为提高养殖户风险抵御能力,市农牧局大力宣传生猪保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让养殖户积极参与生猪养殖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四是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鄂尔多斯市生猪调出大县为乌审旗,已落实124万元支持生猪产业发展;五是保障生猪养殖用地、生猪及其产品运输绿色通道。2019年市农牧局、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转发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一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各旗区切实保障生猪养殖用地,畅通生猪及其产品流通;六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为促进当前生猪产业发展、满足市场需求,2019年5月以来,鄂尔多斯市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配套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乡村产业发展,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措施。在生猪养殖产业发展上,通过低息贷款等方式,支持农牧户从事生猪产业,降低养殖成本,提高养殖户收入。截止目前,政银共担金融模式已投放贷款项目142个,投放资金5821万元。
经过一系列鼓励扶持生猪生产政策措施的刺激,我市生猪产能正在逐步恢复。据统计,从2019年11月份开始生猪生产探底回升,能繁母猪存栏连续保持环比增长。2020年6月底,全市生猪存栏55.6万头,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0.54%。全年生猪饲养量130万头左右,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18.2%,肉猪出栏70.4万头,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1%。全年猪肉产量6.64万吨,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0.3%。目前,全市生猪规模养殖场已全部恢复生产,现运行的年出栏500头以上或存栏300头以上规模猪场有130个,生猪养殖加工大型龙头企业达17家,在建年出栏万头以上猪场有6个。整体上,鄂尔多斯市生猪产能恢复向好,猪肉市场供需基本平衡。
当前生猪生产尚处于产能恢复阶段,猪肉价格仍保持高位运行。目前,仔猪价格130元/公斤,同比上涨119%,环比基本持平;待宰活猪33元/公斤,同比上涨8.8%,环比上涨6.1%;去骨猪肉50元/公斤,同比上涨13%,环比上涨4.2%;猪粮比达到13.1:1。一是二是随着新冠肺炎疫情有效控制,餐饮业恢复经营,从2020年7月份开始,猪肉消费进入季节性旺季,加之临近春节,猪肉消费将保持增长势头。
下一步,市农牧局将继续督促指导各旗区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并持续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将生猪养殖场户贷款贴息补助范围调整为年出栏500头或存栏300头以上,有力支持产业发展;加大政策性保险力度,每个旗区引入2家经办机构,进一步加大竞争力,全面提升政策性保险服务水平,有效降低生产环节风险;积极推动已落地的大型生猪企业尽快投产达产,形成实际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