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疫情传播蔓延,减少生猪在屠宰和流通中疫情传播打风险,保障生猪养殖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樟树市农业农村局切实做好提高屠宰企业非洲猪瘟监测能力工作。一是要求屠宰企业完善检测基础条件,督促指导生猪屠宰企业按照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基本配置要求,进一步完美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建设,配齐检测相关设施设备,配足经培训合格的检测人员。二是要求屠宰企业严格按照检测规范检测,严格落实头头采、批批检、全覆盖制度,使用农业农村部批准或经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比对符合要求的检测试剂,按非洲猪瘟检测操作规范开展检测。三是要求屠宰企业严格实验室生物安全,严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样品检测前,按要求对样品进行处理和灭活。每批样品检测结束后,对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等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并对相关仪器、工作台面、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四是要求屠宰企业规范台账管理,做好一单一图一表即屠宰场非洲猪瘟监测采样单、PCR检测结果图、屠宰厂(场)非洲猪瘟检测结果表等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