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度生猪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资金安排情况公示近期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2022年度生猪大县奖励资金19375万元,其中省级统筹部分1598万元。财政部《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对省级统筹部分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反馈给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
根据省畜牧兽医局 省财政厅《山东省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奖惩办法》(鲁牧计财发[2020]31号)和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0-2021年生猪稳定保护任务目标的通知》(鲁牧畜发[2020]4号)安排,我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资金将用于2020年度生猪稳产保供工作考核奖励。
根据各市生猪生产情况,经考核,东营市、滨州市、烟台市、临沂市、聊城市、菏泽市、淄博市成绩优秀。拟对上述市进行奖励。各市生猪生产完成情况见附表。
其中,对排名前2位的东营市、滨州市,各奖励300万元;对排名3-4位的烟台市、临沂市,各奖励250万元;对排名5-7位的聊城市、菏泽市、淄博市,各奖励166万元。合计1598万元。
奖励资金由各市按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办法规定的方向统筹用于本辖区生猪生产相关方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畜牧兽医局:0531-51788837
省 财 政 厅: 0531-82669783
附件:各市生猪生产恢复情况表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各市生猪生产恢复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