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种子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引种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1-04-02 14:36来源:   作者:未知
重庆市种子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引种备案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种子机构,各引种备案单位:
  实行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引种备案是深化种业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我市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引种备案工作,规范品种试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种备案品种及要求
  引种作物种类为水稻、玉米、小麦、大豆。拟引种备案的品种应为已通过省级审定的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要求的合法有效品种。
  二、加强试验管理
  (一)科学制定试验方案。引种者应当在拟引种区域开展不少于1年的品种适应性试验,试验点不少于5个(引种武陵山区的水稻品种试验点不少于3个),按照我市生态类型合理布局;试验对照、小区面积、种植密度等原则上参照我市各审定作物生产试验执行;应明确各试验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基本信息。
  (二)及时做好试验方案备案。引种者应当在试验播种后30天内,将适应性试验方案(含委托开展的抗性鉴定方案)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件及电子版报市种子站品种区试科备案,同时抄送试验所在区县的种子机构备案。
  (三)开展试验抽查。申请者应将试验原始数据、照片等资料建档并长期保存,确保可追溯。在作物生长关键时期或生长成熟期,各区县种子机构要对试验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市种子站将不定期对试验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与试验方案不符的、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应重新开展试验后方可备案,或列入企业(个人)不征信名单,三年内不能在我市开展引种备案有关工作。
  三、规范材料报送
  引种者应按照《重庆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申报材料模板》(详见附件)有关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各单项材料在首页加盖引种单位鲜章,全套材料加盖骑缝章;没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科研、教育等引种者,应提交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申报材料要求盖鲜章后纸质件2份和电子扫描件分别于4月底、10月底之前报送市种子站品种区试科,逾期未报的顺延到下一批次办理。
  四、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重庆市种子站品种区试科8013室,邮编:401121。
  联系人:朱世国023-89133715、19923352582;微信号zsguo999。
  附件:重庆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申报材料模板http://www.cqzzzb.cn/upload/2021/03/637526117841743356.doc重庆市种子站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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