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农业农村部等7部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及市农业农村委《食用农产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有效落实,6月25日,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王志林同志带领委质监处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暗访督导形式,直接深入武清区“天津市新农肉鸡专业合作社”等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针对种植养殖和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管控、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和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情况,以及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部署情况进行暗访督导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企业种植养殖档案记录,了解生产过程用药用料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现场检查畜禽屠宰车间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实施禁限用药物和常规农兽药残留快速自检,以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出具、产品追溯等落实情况。检查过程中,王志林副主任提出具体要求,强调: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强化政治站位,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聚焦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链条质量安全风险点,明确目标,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主动作为,勇于担当,通力合作,形成合力。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做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部署推动,结合本地实际,摸清问题产生的根源,逐一制定精准治理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施精准规范用药指导和技术服务。四要强化执法检查和检打联动。按照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力争做到全覆盖。检查发现津农精品、“两品一标”龙头企业存在问题的,坚决取消认定资格。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小散农户重点巡查,强化其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五要强化社会共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声势,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