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生产托管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7-06-22 15:15来源:安徽省农委   作者:未知

各市农委:

为全面掌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情况,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发展,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统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17〕10号)要求,现就我省农业生产托管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土地托管是新时期基层对农业经营方式的一种探索和创新,是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重要途径。各市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落实任务,明确责任,督促并具体指导县(市、区)开展生产托管服务调查统计,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调查统计工作。

二、把握要求。各地要认真领会农业部通知精神,把握统计口径、统计方法、填报范围和工作要求,抓好数据填报、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要把握好农业生产托管相关指标,区分托管服务与土地流转型和土地股份合作型适度规模经营的差异,不得把经营主体的“自我服务”纳入统计范围。

三、加强研究。各地要结合数据统计,深入开展调研,认真总结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的现状和特点;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的成效、做法、经验和相关政策措施及问题和建议,重点探索托管服务发展模式和典型案例。

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部《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全面统计相关数据,不得弄虚作假,并完成2017年上半年统计工作。每个市原则上提供1-2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典型案例,字数不超过3000字。统计报表和总结材料以及典型案例于2017年7月5日前,经市农委分管领导审签后报省农委,同时电子稿发至ahjgzz@163.com。

联系人:江涛;联系电话:055162674918。

 

附件:

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统计工作的通知

2.农业生产托管统计报表表式

3.农业生产托管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生产托管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