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林业局:
根据《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省农业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林业厅为做好“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简称为“中国特优区”)申报工作,积极向国家推荐我省创建特色鲜明、优势集聚、产业融合、市场竞争力强的中国特优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主导品种选择。要以农业部等9部委印发的农市发〔2017〕3号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为指导,立足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充分挖掘资源文化优势,综合考虑市场消费需求,统筹兼顾粮经产品、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林特产品等五大类特色农产品,在重点品种内自主选择特色主导品种,科学合理申报中国特优区。
(二)创建区域布局。原则上以县(市、区,林区,垦区)为单位申报。区域内特色主导品种相同、特色产业基础相似、特色产业链条衔接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的地级市可单独申报,地级市区域内的部分县(场)也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地区须加强规划引导,能够有效整合区域内财税、土地、环境、水利、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构建起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统筹好中国特优区内产业链条建设,实现产业持续均衡发展。
(三)申报基本要求。因确定了分省申报控制数,原则上各市州以县(市、区)为单位只申报1个中国特优区,拟申报的中国特优区,应符合《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认定标准》(附件1)中的创建条件,并达到以下要求:一是产业特色优势显著。产业资源特色鲜明、比较优势明显、产品市场认可、创建措施有力,特色主导产品在全国具有较强代表性和竞争力,具备发展“中国第一,世界有名”特色产业的基础条件。二是市场机制运转有效。产业发展规模适度,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协调推进,特色主导产品市场供销稳定,市场主体创新能力强,市场管理机制健全。三是推进措施务实具体。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特色产业发展,在产业支持保护、持续发展、金融政策、价格机制和品牌创建等方面措施有力,取得较好成效。四是引领示范作用突出。在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科技支撑体系、品牌建设与营销体系、质量控制体系等方面经验丰富,对特色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二、申报安排
(一)申报程序。省农委牵头,联合发展改革、林业等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地方政府自愿申报,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审核遴选,经省政府同意后统一上报。
(二)申报材料。中国特优区申报主体需填写《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和《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基础数据表》(附件2、附件3),并提供创建工作方案及证明材料。各市州农委、发改委、林业局将纸质材料一式9份(加盖公章,每部门3份)及电子版于2017年8月25日前报至省农委、省发改委、省林业厅。
(三)评审公示。为确保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组织专家根据中国特优区创建认定标准,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中国特优区推荐名单。名单确认后,在湖南三农网、湖南发改委门户网、湖南林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二)严把材料质量。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和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按时报送材料。中国特优区申报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各相关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科学确定推荐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对于数据不实、材料不全或滞后报送的将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联系方式:省农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联系人:贾涛
电话:0731—84459983
电子邮件:hnnysxc@163.com
省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处
联系人:曲娜
电话:0731—89990826
电子邮件:544743752@qq.com
省林业厅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
联系人:郑朗浩
电话:0731—85550727
电子邮件:zlh6888@126.com
附件:1.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认定标准
2.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
3.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基础数据表
4.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联系表
附件1--4.doc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 南 省 林 业 厅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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