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农发〔2017〕200号
有关区县农业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中办发电〔2017〕13号)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树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生态环保理念,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环保部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管监察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7〕14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见附件),请遵照执行。同时,请其他有关市县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也一并参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有关区县工作进度安排如下:2017年8月9日至9月30日,各区保护区主管部门制定本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工作队伍,完成问题排查、处理、整改等工作;10月15前,各区保护区主管部门将本区专项行动结果报送市渔政处;11月30日前,我委将组织对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组织开展公开约谈等;12月10日前,我委将形成本次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市政府和农业部。
附件:http://www.cqagri.gov.cn/zw/upload/2017/08/636383002482854534.doc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印发
热门资讯
HOT NEWS
热门视频
HOT VIDEOS
推荐
Origi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