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的通知
各市农委,广德县、宿松县农委:
根据省农委《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皖农特函〔2017〕343号)要求,经市(县)申报、省农委初审、专家组评审、省农委主任办公会审定、网上公示等程序,认定池州市东至县、滁州市凤阳县、亳州市蒙城县等3个县为2017年(第八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肥东县奥瑞旗度假山庄等20个园区为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现予以公布。
各示范县、示范点要按照创建活动要求,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农委等14个厅(委、局)《关于加快发展休闲农业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努力营造有利于发展的政策环境、舆论环境,进一步发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创建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使其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城乡居民度假休闲的新去处、传承农耕文明的新载体,成为产业精准扶贫的新业态。
附件:1.2017年(第八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名单
2.2017年(第八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名单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8月22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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