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农办发〔2017〕117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畜牧兽医局(中心),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28号)、《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7〕225号)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7〕190号)要求,为实施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结合全市实际,现就2017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有计划、分批次选派农技人员参加市、区县组织的培训。区县培训班,学员以乡镇农技人员为主,其培训人数按有关文件执行;市级培训班,学员以区县农技骨干为主,培训总人数为1825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培训计划,选调农技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其培训和选调情况纳入绩效管理。
二、培训方式
(一)市级培训班。由市级培训机构组织承担重点班次培训,培训时间为5天和15天。主要围绕重庆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科技创新、“互联网+现代农业”、高新尖农业技术及发展趋势、《农业技术推广法》、三农政策等内容开展知识更新培训。
(二)区县培训班。由各项目区县组织普通班次培训,培训时间为5天。围绕当地主导产业,重点开展现代农业理论,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农村政策、《农业技术推广法》等知识更新培训,并结合教学内容,安排学员深入本地现代农业园区或农业龙头企业考察学习。
三、培训机构
市级培训机构主要为市级农业推广单位和相关培训学校,其中农机类的培训由市农委农机综合处牵头协调(市农机推广总站承担5天150人的培训任务、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承担5天50人的培训任务、重庆大学承担15天100人的培训任务)。各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任务,设置针对性强的培训内容,积极探索建立农技人员“跟踪科研、学习技术、快速应用”的长效机制;要制定培训方案;在师资上主要在市级师资库选聘,优先选聘国家、市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服务体系专家、农技推广体系专家、相关高等院校教授等参与授课;要保质保量于2017年12月前按时完成全部培训及相关工作。受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2。
四、培训经费
市级重点班的培训费用标准参照《重庆市财政局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行〔2014〕41号)执行。5天的培训班按不超过400元/人/天标准、15天的培训班按5000元/人标准缴纳培训费,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区县专项中列支,单设畜牧、果业请主动联系并配合所在区县农委安排送培人员,并由所在区县农委统一支付培训费。区县培训班按所在区县培训收费规定执行。
五、档案管理
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特点,建立和完善培训档案,其主要内容为:培训方案和计划、师资情况、培训教材、培训教案、受训者名单、学员问卷调查、培训影像资料、经费开支明细表等材料,并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按照项目网络报送要求,规范基层人员培训管理,所有培训基地都要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管理平台”网站上进行学员信息档案、培训、考核等情况的录入。培训期间涌现出的典型经验、突出做法及时报送至中国农业推广网和市农委科教处。
(二)市级培训班的具体事宜由各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附件:http://www.cqagri.gov.cn/zw/upload/2017/09/636403729387406418.doc
1. 2017年市级培训班计划表
2. 2017年受训学员报名表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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