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农牧局: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农技人员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积极性,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现就开展“全区十佳农民”“全区十佳农技推广标兵”2017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全区十佳农民”遴选范围为全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合作组织等的新型职业农民。其中:种植4名、养殖4名、其他2名。
“全区十佳农技推广标兵”遴选范围为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含农技、园艺、畜牧、兽医、水产、农机等行业)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的科技人员,不包括行政编制人员。其中:农技2名、园艺2名、畜牧2名、农机2名、兽医1名、水产1名。
二、人选条件
(一)“全区十佳农民”应是以农业生产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新型职业农民,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献身农业,遵纪守法,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经营规模适度,具备良好的示范作用,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可学习、可效仿的成功经验;
3.务实创业,生产技术先进,经营的产业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
4.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
5.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带头作用显著;
6.在当地口碑好,群众和基层干部认可;
7.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合作组织和流通等领域从业5年以上。
为引导新型职业农民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树立正确导向,在推荐人选时要把经营规模作为最重要的条件予以把握。
5年内曾发生严重违规违纪事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不能申报。
(二)“全区十佳农技推广标兵”应是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且目前仍在农业技术推广一线工作的农业科技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技术精湛,有丰富的农技推广经验,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强;
3.业绩突出,在农业生产一线推广多项关键技术,在发展农业生产,促进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推动农村改革,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作用显著;
4.作风扎实,常年深入农村农户,开展技术培训咨询和试验示范工作,积极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出谋划策;
5.累计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10年以上(不含行政编制身份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时间);
6.口碑良好,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在当地基层农业主管部门、农技推广机构、农民群众等各方面普遍认可的。
曾发生严重违规违纪事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不能申报。
三、推荐程序
(一)“全区十佳农民”推荐人选须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推荐和讨论通过,填写《 “全区十佳农民”2017年度资助项目推荐书》并附事迹材料,经本村党组织审核后,在本村公示5个工作日。在本村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人选经所在地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二)“全区十佳农技推广标兵”推荐人选须经所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 “全区十佳农技推广标兵”2017年度资助项目推荐书》,撰写被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报送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以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三)自治区农牧厅推荐评委会对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评议,按照分配名额比选产生推荐人选,提交农牧厅党组会议研究。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 “全区十佳农民”2017年度资助项目推荐书》、《 “全区十佳农技推广标兵”2017年度资助项目推荐书》及个人事迹材料,推荐人选事迹材料要求3000字以内,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二)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文件和有关规定开展推荐工作,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推荐人选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板),于2017年12月20日前报送自治区农牧厅(厅人事与老干部处)。
联系人: 李晓燕 刘 青
联系电话:0951-5169815 0951-5169932
邮 箱:nmtrsc710@163.com
附件:1.“全区十佳农民”2017年度资助项目推荐书
2.“全区十佳农技推广标兵” 2017年度资助项目推荐书
3.“全区十佳农民”2017年度资助项目推荐汇总表
4.“全区十佳农技推广标兵”2017年度资助项目推荐汇总表(点击左下文字下载附件)
自治区农牧厅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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