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实施办法》相关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

2017-11-30 17:07来源:四川省农业厅   作者:未知

各市(州)农业(农牧、畜牧、畜牧水产)局(委)、厅有关处室和单位: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7〕47号),我厅是“七大群体激励计划”中“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的牵头单位,是“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激励计划”和“六大支撑行动”中“就业促进行动”、“收入监测能力提升行动”的配合单位。结合厅属各处室职能职责,就涉及农业厅的相关工作任务提出如下责任分工,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农业厅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

  (一)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

  1. 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增收能力。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加强重点群体继续教育支持服务的重要内容。办好各级农广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乡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支持职业学校办好涉农专业,将涉农专业的建设作为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评估指标。大力推广“农民夜校”,依托互联网开展远程教育,推广“送教下乡”“流动课堂车”等培训新模式。落实国家助学和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培训。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为抓手,推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构建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努力提高妇女参训比例。开展职业农民制度试点。

  省级责任单位:农业厅、省委农工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林业厅、团省委

  农业厅责任单位:科教处、合经处、蚕丝校、水产校、农广校(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挖掘现代农业增收潜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着力抓好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等重点任务。鼓励农民采用绿色生态、节本增效技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产品深加工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加快推进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支持一村一品专业村镇品牌创建,建立以龙头企业为牵引的一村一品发展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打造全省农产品电商平台。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加强“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建设,向新型职业农民提供高效、便捷、及时的科技信息服务。加快构建覆盖全省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加快建设覆盖粮食主产区以及重要农业大县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鼓励地方加大对特色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鼓励农民共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增加农民收入。

  省级责任单位:农业厅、省委农工委、商务厅、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林业厅、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

  农业厅责任单位:产业处、粮油处、经作处、畜牧业处、草原处、市场处、科教处、计财处、水产局

  3. 拓宽新型职业农民增收渠道。引导新型职业农民领(创)办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发展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经营性农业服务主体,探索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应治理结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流转,提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深入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拓宽农村贷款抵押资产范围。支持农民工、大学生等人员返乡创业,支持农村留守妇女居家灵活就业。

  省级责任单位:农业厅、省委农工委、财政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四川银监局、人行成都分行

  农业厅责任单位:合经处、产业处、计财处、科教处

  二、农业厅配合的工作任务

  (一)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激励计划

  1. 推进产业扶贫济困。大力支持贫困地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产业扶贫专项方案。鼓励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采取订单生产、契约管理、专业合作等方式,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通过组织举办特色农产品展会、开展“川货出川”等行动,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实施“农村青年电商百千万培育工程”,建设一批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实习和孵化基地,引导和支持贫困地区青年通过发展电子商务增收致富。

  省级责任单位:省扶贫移民局、农业厅、省委农工委、林业厅、商务厅、团省委按职责分别负责

  农业厅责任单位:计财处、市场处、合经处

  (二)实施六大支撑行动

  1. 就业促进行动

  (1)全面提升就业岗位创造能力。积极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生产制造向生产服务延伸,创造更多高质量的就业机会,在经济转型中积极推进就业转型。鼓励新型劳动密集产业发展,积极主动承接沿海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引导劳动者实现就地就近就业。鼓励发展家政、养老、护理等生活性服务业和刺绣、竹编、草编、手工制作等特色产业,吸纳更多中低技能劳动者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者居家就业和灵活就业。推动上游能源原材料行业脱困发展,全面落实化解过剩产能各项支持政策,稳定就业岗位。大力发展城乡社区服务,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扩大劳动力市场的包容性。

  省级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移民局、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

  农业厅责任单位:产业处、计财处、科教处

  (2)有效提升劳动力市场流动能力。深化户籍、住房、教育、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消除制约劳动力流动就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中心城市、新兴产业带动效应,吸纳更多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劳动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流动就业。发展区域经济,增强县城和小城镇经济发展带动就业的能力。落实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全省范围内按规定享受就业扶持的政策。积极支持返乡创业,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经验,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

  省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农业厅、林业厅

  农业厅责任单位:产业处、法规处

  2. 收入监测能力提升行动

  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规范利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层级归集居民和非居民个人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利用税收数据处理系统,建立更加完善的个人税收收集处理平台。推进风险管理,开展高收入、高净值纳税人风险分析。充分运用住户调查大数据处理平台,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监测水平,准确监测反映群体收入变化情况。

  省级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人行成都分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省工商局、省国资委、省委农工委、农业厅、林业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省扶贫移民局

  农业厅责任单位:市场处

  四川省农业厅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