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深化农垦改革任务对接会的通知

2017-12-19 15:06来源:农业部   作者:未知
 
下载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深化农垦改革任务对接会的通知 农办垦〔2017〕20号(1).pdf    附件1:2018年深化农垦改革任务责任书.xls    附件2:2018年深化农垦改革工作计划书.doc    附件3:深化农垦改革任务对接会报名回执.xls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垦改革,做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我部定于今年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后紧接着在北京召开深化农垦改革任务对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汪洋副总理、王沪宁主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各地两年来贯彻落实《意见》的进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签订改革任务责任书,对下一步深入贯彻《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农垦改革进行部署。

  二、会议时间

  2017年12月30日下午14:30,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

  北京京西宾馆。

  四、参会人员

  (一)北京、天津、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云南、陕西、甘肃、宁夏等16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来京参加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负责同志。

  (二)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四川、贵州、西藏、青海、新疆等15省(自治区)农业厅(委、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等单位来京参加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负责同志。

  (三)农业部办公厅、人事劳动司、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同志。

  五、会议材料

  (一)请各垦区聚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和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两个3年”、养老保险和试点示范等改革重点难点任务,按照《意见》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形成2018年深化农垦改革任务责任书(详见附件1)。

  (二)请各垦区结合垦区实际,围绕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和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两个3年”、养老保险和试点示范等改革重点难点任务,倒排路线图和时间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每项措施的时间节点,形成2018年深化农垦改革工作计划书(详见附件2)。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垦区将会议通知及时送本省有关参会单位,并做好衔接工作。

  (二)2018年深化农垦改革任务责任书和工作计划书将作为我部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对接及开展农垦改革督察的重要依据。请各垦区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我部农垦局。

  (三)请各垦区将会议材料的电子稿和纸质文件、报名回执于12月22日前报至我部农垦局政策体改处。

  联系电话:010—59192667、59192645

  电子信箱:nkjzhfch@agri.gov.cn

  邮编:10012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部农垦局

  附件:1.2018年深化农垦改革任务责任书

  2. 2018年深化农垦改革工作计划书

  3.深化农垦改革任务对接会报名回执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