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农发〔2018〕53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畜牧兽医局(中心),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各有关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推进质量兴农,扎实推动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我委制定了《重庆市推进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3月8日
重庆市推进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质量兴农,按照农业部《关于启动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重庆市推进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产能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坚持横向协作、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扎实开展生产标准化、质量安全监测、质量安全执法、质量安全县创建、产地环境净化、农业品牌提升、质量兴农科技支撑、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等八大行动,全面提升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农产品总体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生产标准化推进行动
1.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抓紧完成2017年下达的88项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力争在上半年完成送审。新启动82项标准的制定,到2020年农业地方标准达到300项。鼓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培育发展农产品团体标准,制定严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安监处牵头,粮油处、蔬菜处、特经处、畜牧处、医政药政处、防检处、渔业处、农机装备处等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2.开展标准实施示范。实施园艺产品提质增效工程,建设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示范创建、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和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试点。出台“三园两场”建设指导意见,新创建“三园两场”70个,每个区县建设2个以上,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县3个以上。(安监处牵头,粮油处、蔬菜处、特经处、畜牧处、医政药政处、防检处、渔业处等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3.大力推进按标生产。加强标准的宣传推广和使用指导,推进规模经营主体按标生产。把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和认定的重要指标。(安监处牵头,计划处、财务处、粮油处等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行动
1.加强风险监测评估。调整完善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计划,增加监测项目,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监测参数分别增加10项、5项和6项;扩大监测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区县,抽检5大类产品近60个品种。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启动实施农产品品质评价计划,促进质量安全和品质营养水平同步提升。加强监测结果信息会商分析、通报共享和发布预警工作。强化检打联动,督促问题突出地区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加大整改和执法查处力度。开展风险评估排查,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示范基地。组织参与农产品品质、营养、风味监测工作。(安监处牵头,畜牧处、医政药政处、防检处、渔业处等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2.加快追溯体系建设。优化完善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功能,加快推广应用,追溯点发展到2000个以上。将农产品追溯与农业项目安排、农产品品牌评定、“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等挂钩,率先将绿色、有机、品牌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推动与国家平台的对接融合,争取列入农业部试点省份。(安监处牵头,计划处、财务处、市场处、粮油处、蔬菜处、特经处、畜牧处、医政药政处、防检处、渔业处等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3.强化基层监管服务能力建设。新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站50个,继续实施第二轮基层乡镇监管人员全员培训计划。实现村级协管员延伸配备全覆盖。强化检验检测能力提升,更大范围更强力度推进资质准入、能力验证、飞行检查和跟班培训,推动2-3个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通过“双认证”。(安监处牵头负责)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1.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农药残留超标、兽用抗菌药滥用、私屠滥宰、水产品非法添加、生鲜乳违禁物质使用等专项整治。推行规模主体名录管理和网格化监管,将全市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纳入监管名录管理。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加强部门协作和行刑衔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信息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出台我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意见,加大执法办案考核和督察力度。(安监处牵头,法规处、畜牧处、医政药政处、防检处、渔业处等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2.强化投入品监管。加强农药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出台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管理规定,规划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布局,100%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稳妥推进高毒农药全面禁止销售试点,在5个区县推进低毒低残留农药试验示范。深入实施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方案和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继续实施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全面实施农药生产二维码追溯制度。兽药经营企业入网实现全覆盖,力争50%以上实施追溯。开展“绿剑护农”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安监处牵头,法规处、粮油处、畜牧处、医政药政处等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3.加强科普宣传。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万里行系列活动。依托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示范基地。积极引导关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渝农汇”微信公众号。加强与主流媒体及相关机构的合作,构建谣言处理数据库,建立联合宣传、科普机制。(安监处牵头,宣传处等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4.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农资和规模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推进我市信用信息与农业部农安信用平台的互联互通。推动建立农资领域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出台市农委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完善“红、黑名单”行政流程嵌入查询应用制度。(安监处牵头,法规处、计划处、财务处、经管处、市场处、粮油处、蔬菜处、特经处、畜牧处、医政药政处、防检处、渔业处、农机装备处等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行动
适时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现场会,抓好对梁平、璧山、忠县、铜梁等4个第二批国家创建区县的督促指导,确保今年顺利通过农业部考核命名。支持指导綦江、合川等地创建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有机融入到全市整体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部署中,配合市食药安办完善对区县的评价细则,列入考核的关键指标。出台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推进“菜篮子”主产区县全面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安监处牵头,计划处、财务处、市场处等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五)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推进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在8个区县开展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在5个区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验示范。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发展生态农业,优化种养业空间布局,推行畜沼果、畜沼菜等生态循环农业。开展第二次污染源(农业)普查,开展耕地土壤质量调查与评价。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耕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试点3个。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步伐,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完成40万头生猪当量污染治理,建设40个规模化大中型沼气工程。开展农膜回收试点。在5个区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生态处牵头,安监处、粮油处、蔬菜处、特经处、畜牧处、渔业处等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六)农业品牌提升行动
1.做强做优农业品牌。强力推出“巴味渝珍”市级区域公用品牌,做好品牌发布推介,制作宣传视频,导入品牌形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展示展销门店建设,授权200家企业、1000个产品使用“巴味渝珍”品牌。培育产品品牌,新认定市级以上农业品牌100个以上,争创国家品牌。强化品牌质量管控,建立品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市场处牵头负责)
2.又好又快发展“三品一标”。完善补助政策,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三品一标”补助办法。新认证“三品一标”800个以上,有效期总数同比增长6%以上,产量占比提高4个百分点。严格认证准入和证后监管,健全动态管理和淘汰退出机制,建立“三品一标”新认证及退出通报制度。有序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调整改革。加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和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力度。(安监处牵头,计划处、财务处、粮油处、蔬菜处、特经处、畜牧处、渔业处等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3.加强品牌农产品宣传和市场推介。组团参加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西部农交会等国内外展会。鼓励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农产品集散地设立品牌农产品专柜和专营店,支持电商平台建设,加大网络营销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优质优价市场机制的形成。(市场处牵头,宣传处、安监处、对外合作处等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七)质量兴农科技支撑行动
充分发挥技术推广体系、科研院校和专家团队作用,在产地污染修复治理、绿色防控、风险评估、营养功能品质评价、质量追溯、智慧监管、检验检测等技术和设备方面加强技术创新。加大高效低毒经济的替代农药、兽药研发力度,大力推广绿色安全生产技术和模式。发掘优质特色种质资源,加快绿色优质品种更新换代。推动“健康中国2030”“国民营养计划”实施。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实施千万亩高标准农田宜机化配套建设工程,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科教处牵头,安监处、生态处、粮油处、医政药政处、农机装备处等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八)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
实施千万农民利益联结共享工程,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土地经营权流向种田能手和新型经营主体。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启动家庭农场精准管理服务试点示范,开展5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试点,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左右,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大力推进要素股份合作,新发展股份合作社500个。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专题培训,全年培训包括小农户种养能手在内的新型职业农民2万人。开展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全面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经管处牵头,安监处、科教处等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质量兴农,不仅是农产品质量的提档升级,更是农业发展质量的转型升级。开展农业质量年工作,推进质量兴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环节,是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全市农业系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农业质量年各项工作上来。
(二)务必抓实抓好。全市农业系统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推进质量兴农想办法、出对策、聚力量。政策创设要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推动科技研发、农业补贴、项目投资等主要投向绿色发展、质量提升、效益提高等方面。工作方法要从行政推动转向市场引导,更加注重运用市场办法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工作,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考核方式要从考核总量转向考核质量效益,把环境友好、绿色发展、质量安全、带动小农户增收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汇聚力量。 各地要加强农业质量年的宣传报道工作,总结质量兴农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简报信息。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区县农业部门是推进质量兴农的主体,要全面落实农业质量年工作各项部署,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路径、责任分工。市农委各牵头处室要强化统筹协调,相关处室要紧密合作,分头推进。各区县农业部门、市农委各处室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员,全市上下要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确保各项行动有条不紊推进、取得实效。市农委将进一步加强质量兴农工作的考核督导,强化结果运用,加大追责和整改力度。
(四)严把时间进度。农业质量年工作涵盖农业各行业各领域,涉及到农业生产和管理的方方面面,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要抓紧抓早,保质保量,加快推进。3月,各地各单位结合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行动,进一步梳理问题短板,细化方案,抓紧启动;3-11月,各地各单位聚焦重点,聚合资源,聚集力量,创新思路,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八大行动;8-9月,各区县、各牵头处室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加强督察指导和效果评估,找差距、查原因、添措施;12月,做好总结工作。请各区县农业部门于2018年4月10日前报送各地具体行动方案;2018年12月5日前报送各区县、市农委各牵头处室农业质量年工作总结。
联 系 人: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处 陈荣燕
联系电话:89133109
E - mail:cqnwaqc@163.com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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