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生猪生产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量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樟树市农业农村局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一是高度重视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制定了具体的补助操作程序,落实专人负责,将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落实责任,做好无害化处理及登记工作。对规模化养殖场进行登记造册,组织人员指导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出现病死猪时,养殖场立即上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严格登记保存原始凭证。按照有关规定对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如实进行登记,将拍摄的资料编号留存于安全的介质中,作为附件进行登记,以备核查。四是做好无害化处理核查。组织人员对有发生病死猪的养殖场进行登记、汇总饲养量和死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