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春佳节即将到来,生猪产品消费将进入高峰期。为维护生猪屠宰行业秩序,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节日期间猪肉消费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联合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166号的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把文件转发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并要求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落实屠宰环节瘦肉精和非洲猪瘟自检,规范代宰行为,严格染疫和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
自1月份来根据市农业农村局领导指示,局兽医科带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畜禽屠宰执法大队相关人员,深入县区乡镇对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打击违规调运生猪、无证屠宰、私屠滥宰生猪及其产品产、运、屠、销等违法行为和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研指导。从检查情况来看屠宰企业生产经营良好,出厂生猪产品附具合法有效的两章两证票据进入市场交易环节。已被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屠宰企业关闭后没有发现屠宰生猪行为。
通过对生猪私屠滥宰线索排查,要求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元旦春节期间要加强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