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生猪屠宰行业秩序,确保春节两会期间肉类产品充足供给和质量安全,根据省、市《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农办发〔2020〕101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组建多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2021年2月3日,为切实保障猪肉质量安全,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行业违法行为,沿河县农业农村局和沿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联合行动,开展了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整治私屠滥宰、生产销售病害肉、注水肉的行为。在沿河县326国道进入沙子街道集贸市场处查获一车王某从松桃县甘龙镇运往沿河一批无检疫证明及两证两章一报告的鲜猪肉产品及内脏共3250多斤,对该批产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罚款7200元。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有效地制止了私屠滥宰、生产销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了百姓吃上放心肉,维护了肉品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定点屠宰企业监管,严格实行了两证两章一报告出厂制度,屠宰场内部管理、肉产品质量安全、瘦肉精检测、无害化处理、安全生产等责任落实。
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形成了部门之间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全面落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生猪屠宰企业猪肉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生猪屠宰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我县老百姓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