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17-05-31 14:41来源:重庆市农委   作者:未知

渝农办发〔2017〕68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畜牧兽医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渝州行”活动的通知》(渝安办〔2017〕43号)总体安排,进一步加大农业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2017年全市农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畜禽屠宰企业、农机主和船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保持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筑牢思想基础。

二、组织领导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农委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市农委安委会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与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保持联系,指导、协调全市农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农委畜牧处、渔业发展处、农机监管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等单位分别负责全市畜禽屠宰、渔业船舶和农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在各区县(自治县)和市农委各直属单位同时开展。

(一)深入开展安全主题宣讲活动

各区县农业(畜牧)部门负责人要深入畜禽屠宰企业、渔业捕捞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同时,要督促指导企业积极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由企业负责人面向企业职工深入交流研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等,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制度,推动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二)扎实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一是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各区县农业(畜牧)部门要按照区县政府安委会的统一安排,在广场、场镇等区域设立咨询台,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农机、农药、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问题,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传播农业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农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等。特别是要结合即将在全市开展的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宣传《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引导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依法办理拖拉机牌证、主动参加年度检审,自觉遵守农机安全法律法规。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农业农村信息网、农机化信息网、渔政信息网、兽医网等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现场连线等形式宣传活动,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深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生死之间(第二辑)》、《覆车之鉴(第二辑)》、《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7版)》等事故警示教育片和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要选取近年来畜禽屠宰、农机、渔业船舶等行业典型事故案例,以影视、图文等形式,深入企业、乡村、渔港等地进行展播,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针对高温汛期畜禽屠宰、农机和渔业船舶行业事故多发易发特点,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渔民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各区县农业(畜牧)部门要针对今年高温汛期雷电、暴雨、高温极端天气增多,洪涝形势异常严峻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深入农机、渔业船舶生产作业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章生产行为。委属各单位要继续按照市农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做好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要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舆论导向。要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制定活动宣传报道方案。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主动策划、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落实保障经费,明确具体牵头科室,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三)务求活动实效。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企业、乡村、渔港,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果。

请各地、各单位于7月5日前将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市农委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鲁德春      联系电话: 89133702

电子邮箱:cqnwaqc@163.com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附件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人命关天,安全至上

3.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

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4.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

6.坚守安全红线,担当安全责任

7.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8.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9.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0.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2.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13.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14.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

15.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1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1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18.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违规要人命

19.企业要效益,安全是第一

20.深入开展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