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农(能)发[2017]19号
各市、县(区)农牧局、能源站:
ﻪ根据农牧厅《关于深入开展2017年农牧厅“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农村能源工作实际,特制定《2017年农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7年农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自治区农村能源工作站
2017年6月4日
附件
2017年农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深入开展2017年农牧厅“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宁农(办)发[2017]16号)要求,结合我区农村能源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集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理念,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营造农村能源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有效防范农村能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四个宁夏”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宁夏农村能源工作站负责全区农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月”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各市、县(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具体组织落实。
三、活动时间
ﻪ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宁夏农村能源工作站结合农牧厅《关于对农村阳光沐浴工程和农村沼气工程全面检查的通知》(宁农(计)发[2017]3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宁农办通[2017]40号)文件要求,在6月1日前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启动会议。农牧厅安委办将在宁夏农业信息网设置专栏,全区农村能源系统要积极争取在宁夏农业信息网、农牧厅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信息。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在办公场所、重要生产现场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制作广告牌等形式,动员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二)开展主题宣讲进基层活动。全区农村能源系统要深入沼气工程建设单位,阳光沐浴实施乡镇、施工企业对口宣讲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和《宁夏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对各行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品牌,全区农村能源系统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通过专家现场咨询、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及社会各界提供农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等方面的服务。同时,要集中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
(四)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宁农办通[2017]40号)文件要求,结合农牧厅《关于对农村阳光沐浴工程和农村沼气工程全面检查的通知》精神,对2015、2016阳光沐浴工程安全生产进行“回头看”;对2017年阳光沐浴工程把好运输卸货、施工培训、施工安装、安全使用、售后服务环节。开展农村沼气专项治理工作,对已建沼气池拉网式检查,对沼气工程逐个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安全整改通知,排除沼气建设和使用环节存在的各类隐患。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各地要按照“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要求,围绕农村能源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切实发挥万里行宣传、督导作用,有效推动农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要认真开展安全责任专题行,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要开展应急救援专题行,组织开展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逃生自救演练,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重要性,对活动的开展进行动员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行动。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细化项目和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层层签订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确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组织开展建设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技术培训、规范建设、提高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能力。
请各市、县(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于6月底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制文件和电子文本)报宁夏农村能源工作站。
联系人:曹磊 电话:0951-5169921
传 真:0951-5169920 邮箱:nxncny@sina.com
抄送:厅安委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能源工作站 2017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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