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省级“十佳特色农业节庆活动”评比的通知

2017-08-03 14:43来源:安徽省农委   作者:未知

各市农委,广德县、宿松县农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一号文件以及省农委等14个厅(委、局)《关于加快发展休闲农业的实施意见》精神。省农委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省级“十佳特色农业节庆活动”评比活动。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多层次地开展特色农业节庆活动宣传推介,着力打造一批有内涵、有影响力的特色农业节庆活动。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6个市农委、2个直管县农委。

二、评选原则

1.自愿申报原则;

2.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3.优中选好原则。

三、评选标准

见附件1

四、申报数量

各市、直管县推荐特色农业节庆活动1个。

五、申报内容

1.活动主题与内容;活动连续性;活动规模;活动影响效果;2.相关职能部门对活动举办的有关批复文件复印件;3.本此节庆活动执行方案和活动总结,以及历届活动的简要回顾(加盖公章);4.本届活动新闻媒体报道内容汇编,包括报纸、网站、电视等新闻媒体报道的电子版及纸质版;5.照片为jpg格式5-8张,每张大小不低于2M;视频时长3-5分钟;6.其他与评比指标相关的证明材料。

六、申报时间及其它要求

各市、直管县农委于2017年8月10日前,将申报文件、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两份报省农委特产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省农委联系人:伊兴凯、孙  晨

电话(传真):0551-62666833;

邮  箱:ahsnwtcc@163.com

附件:安徽省十佳特色农业节庆活动认定标准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

 

 

 

 

 

安徽省2017年“十佳特色农业节庆活动”评比标准

 

本次评比的十大特色农业节庆活动,主要是指以农业特色产业和休闲农业为主题,以特色农业元素为载体,依托特色农产品开展观光、采摘、展销、美食、农事操作、民俗文化等节庆活动。

第一条 活动主题与内容

活动以特色农业和休闲农业多功能拓展为主题,特色明显、内容丰富、主题突出,应有开幕式;现场观摩或休闲体验或农事操作;特色农产品展销或会展;产业发展论坛或专题研讨会等。

第二条  活动连续性

连续举办3届以上同一主题的节庆活动。

第三条  活动规模

活动层次为县级以上,节庆活动范围覆盖县域以上;地方政府高度重视;节庆活动期间参与机构多,公众参与度高;累计接待人数达5万人以上。

第四条  活动影响效果

依托本次节庆活动,有招商引资或经贸洽谈等方面的签约,签约项目3个以上,其中至少有1项与节庆活动主题关系密切;活动应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报纸和互联网等新媒体有宣传、报道和推介,社会对活动的综合评价较高。

第五条  举办活动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象。

第六条  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特色农产品开发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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