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兽医领域生物安全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8-04-11 16:53来源:重庆市农委   作者:未知

渝农发〔2018〕79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畜牧兽医局(中心),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有关单位:

以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为代表的兽医领域生物安全事关公共卫生安全及生态安全,是国家生物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4月15日,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提高行业内和社会公众对兽医领域生物安全的认识,按照《农业部兽医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农医科便函﹝2018﹞230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兽医系统组织开展兽医领域生物安全专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4月12-16日。

二、形式与内容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

各区县(自治县)必须针对辖区内兽医系统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情况开展自查,自查内容涉及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机构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实验室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情况;菌毒种或者样本保存、销毁情况;实验室记录和档案保存情况;实验室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实验室工作人员落实和生物安全培训情况等方面。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时间表。

(二)技术培训

各区县(自治县)可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集中组织开展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重点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的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个人防护知识的宣传与普及。

(三)应急演练

各区县(自治县)可开展兽医人员检测过程中出现皮肤划伤暴露感染性病料、实验室致病性病料洒落以及感染性废物废液未经处理意外排出实验室等事件的应急演练。

(四)资料发放

各区县(自治县)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向养殖业主发放H7N9、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挂图、告知书、明白纸等宣传资料。

三、资料报送

各区县(自治县)在4月17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相关资料(图片或短视频)的电子档案以“xxx区县2018年兽医领域生物安全专题活动总结”为邮件标题报送至以下指定邮箱。

联系人:沈毓红,联系电话:023-89138970,邮箱:cq89138920@163.com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4月11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