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6部委《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巩固生猪产能恢复成果,防止产能大幅波动,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市场有效供给,8月19日,汉滨区农业农村局、汉滨区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生猪保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全区生猪规模繁育场的能繁母猪给予一次性补贴。
《通知》明确,能繁母猪的一次性补贴严格按照“户(养殖场户)申请、村认定、镇审定、区核查”的程序进行。补贴范围以龙头企业、大中型规模场为主,兼顾能繁母猪饲养量在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大户。补贴标准为:饲养能繁母猪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每头能繁母猪补贴标准500元。
《通知》要求,各镇办要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能繁母猪养殖数量在50头以上的登记造册,严把复核关,严禁虚报冒领、套取资金。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