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为深刻理解《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切实做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8月5日,灵山县农业农村局举办2021年新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宣贯培训班,全县生猪屠宰场主任、驻场官方兽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和各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同志参加。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二中队负责人何宪忠同志从生猪屠宰全过程管理、动物疫病防控、法律责任等三个方面解读了《条例》修订前后变化和主要条款,特别阐述了企业法律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重点、违法责任追究等内容。
培训班后,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梁毅强调,要以宣贯《条例》为契机,依法强化生猪屠宰管理,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障人民吃上“放心肉”;二是要广泛宣传《条例》,加大对养殖场、生猪经纪人、屠商的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知晓,知法、懂法、守法;三是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猪屠宰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要依照《条例》严格处罚生猪屠宰活动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